上海证券报独家获悉,为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相关工作要求,银保监会财险部本周向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复工复产相关保险产品开发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具体包含五个方面:
一是支持公司开办复工复产相关保险业务。
鼓励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复工复产的保险需求,有针对性地改造已有保险产品,结合自身的情况扩展保险责任,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担当起社会责任。
在抗击疫情期间,对财产保险公司开发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保险产品,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备案;同时,可以根据各地疫情的实际情况,先使用产品,适当延后履行产品注册手续。
二是科学开发复工复产相关保险产品。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循依法合规、符合保险原理、不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等原则,科学严谨研发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保险产品。
可在企财险、营业中断险等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责任保险,货运险等险种中扩展保险责任,提供与疫情相关的保险保障,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三是合理厘定复工复产相关保险产品费率。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认真分析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实际风险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保险费率水平,做到风险与费率相匹配。同时,要不断积累精算定价基础数据,根据实际风险情况,动态调整保险费率水平。
四是切实做好业务经营风险管控。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险业务的全流程风险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有效的风险管理方式,在帮助企业抗击疫情的同时,有效管控业务风险。
要认真做好业务经营核算和再保险安排,对可能出现的赔付做好资金准备,确保理赔及时到位。
五是树立正确的保险经营理念。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端正经营理念,尊重保险规律,科学理性经营,自觉维护好财产保险市场秩序。
在复工复产相关保险的销售宣传和业务推广过程中,要坚持正确导向,杜绝渲染炒作,避免使用新冠肺炎疫情“专属”产品等不当表述,树立财产保险行业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