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全国疫情已逞下降趋势,但随着各省市陆续迎来“复工潮”,疫情的警报仍未解除。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至少12家保险公司和互联网保险平台推出免费的新冠肺炎保险。但需要提醒的是,目前虽已有感染新冠肺炎患者成功获赔的案例,但各家险企的产品保障范围、保障力度、保障期限均有所不同,面对复杂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条款,用户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免费赠险基本只保重症和身故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中国人寿、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平安健康险、蚂蚁保险、微保、众安保险、中韩人寿、阳光人寿、360保险、水滴保险商城、华夏人寿等至少12家保险公司和互联网保险平台推出免费的新冠肺炎保险。
如中国人寿的意外险产品“国寿康E无忧”在《国寿通泰无忧意外伤害保险(A款)》的基础上,新添加了责任扩展,将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和伤残补充了15万元保额,免费限时限量领取1000万份;众安保险则针对全国人民免费赠送“众安福抗疫保险”,用户最高可领取10万元保额的新冠肺炎保障。
“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实时动态看,确诊病例的病死率约2%,且97%以上死亡人数发生在武汉地区。”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许闲分析指出,对于部分保险公司所推出的有效期较短、并且主要承担身故补偿金的产品,消费者需要谨慎选择。
记者查询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发现,大多数新冠肺炎免费赠险都是保障重症和身故,如果用户只是感染新冠肺炎,症状并不严重,在治愈后是不能获得赔付的。如微保推出的“微医保·免费新冠肺炎保障金”就有在产品条款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需在5天等待期后,并在指定医院初次确诊并因感染新冠肺炎达到保险单中载明的危重症病症或者身故的患者,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理赔。
据国家卫健委透露的数据显示,感染新冠肺炎患者的分布年龄较广,年龄最小的仅为一个月的新生儿,年龄最大的为90多岁的老年人,消费者投保时也要额外关注所投产品的承保年龄。如阳光人寿的产品“i阳光普照百万医疗保险”,仅承保18-49周岁的投保用户。
此外,不同产品的保障期限也各不相同,消费者也要额外关注。如平安健康保险的“i康保·公益战疫公益赠险产品”的保障期限为90天+无限期至疫情结束;而平安财险的“E生平安·疾病守护金免费领取版”的保障期限仅为62天。
意外险基本不保新冠肺炎
被保人未能确诊为感染新冠肺炎之前所产生的治疗费用,能否获得保险理赔?有保险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患者能否获得理赔,前提是要看是否引发了患者所投保险产品的合同范围之内的疾病,具体得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投保产品而定。
比如,对于重疾险客户来说,重疾险只赔付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并且要达到相应的赔付条件,这种新冠肺炎不在任何重大疾病保险病名内。但是,如果因为这种肺炎造成深度昏迷(用呼吸机维持96小时),或者肾衰竭透析90天,或者身故(包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大部分消费性的重疾险不含身故赔付)可以赔付,但也需要等待最短90天。对于寿险客户来说,只有达到身故或者全残等标准才可赔付。
现已有保险公司启动绿色服务通道,提出预先赔付。比如,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某客户于2014年为自己投保了重疾险产品“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因今年1月份到重庆出差时感染肺炎,一直在重庆某医院ICU病房住院,急需钱缴纳治疗费用。因被保险人昏迷多日,正在隔离状态,无法提供病历资料,中国人寿理赔人员随即远程指导该客户的妻子通过微信理赔提交医疗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该客户当天就收到了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据悉,截至2月8日,中国人寿已快速完成22例确诊及疑似患有新冠肺炎客户的理赔。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意外险客户来说,新冠肺炎疫情则不属于意外,不予以理赔。
据《新快报》
链接
疫情当前 险企不得用
理赔为营销噱头
2月11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身保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疫情当前,部分保险公司开展赔付工作,应遵循四点,一是坚守为民保障初心,净化商业行为。其中要求,规范捐赠保险行为,兑现服务承诺;关注经营风险,加大监管力度等要求。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不以理赔作为营销噱头。其中,特别指出不得以商业为目的跟风炒作,利用疫情事件营销,利用與情热点做广告,让保险保障“变味”。三是规范捐赠保险行为,兑现服务承诺。四是关注经营风险,加大监管力度。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