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
来自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
自1月1日起暂采取以下措施: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国家应助其减轻负担,共同发力,战胜当前严重疫情的冲击。对基层防控、通信、电力、交通运输等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各条战线上的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
“比如,对于处于初创型生物医药、科技研发类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无疑是雪中送炭,这些研发和固定资产的投入都很大。当下,销售生物制品简易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适合当下大多数参与抗击疫情的生物医药高科技企业。”郭晓蓓说。
会议确定,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将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同日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央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区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人民币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
会议还提到,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督促协调,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全力抓好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鼓励地方采取缓缴社保费等方式促进企业稳岗。
疫情突袭之下,诸多中小企业遭遇短期困难,中央和地方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正在陆续落地。江苏、上海、北京、广东、山东等地陆续推出一系列中小企业减负措施,涉及缓缴社会保险和部分税款、减免房租、贷款适当展期等诸多方面。
比如,苏州率先推出了惠及中小企业“苏十条”,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同时推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税费、缓缴社会保险和部分税款等多项措施,执行期限为三个月。
2月4日,山东提出了包括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以及实施贷款风险补偿在内的20条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此前,上海、北京也相继推出延长社会保险费征收期等政策,并强调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补贴。
日前,工信部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对受到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经营情况开展专项问卷调查。业内表示,相关调研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更多决策参考,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更多支持政策有望落地,货币和财政政策也有望精准发力,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会议强调,宏观政策支持要精准到位,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保证资金用在刀刃上,对借机骗取套取财政和信贷资金的违法行为坚决严惩不贷。(祝嫣然)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