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家保和安心保两款保险产品计划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所购买的宜家保保险产品计划(适用条款:《祥和家庭A款意外伤害保险》)及安心保保险产品计划(适用条款:《祥瑞A款意外伤害保险》)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应对疫情需要,特将保险责任扩展至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起的身故及伤残。
一、对于宜家保保险产品计划,扩展责任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身故,适用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责任,本公司分别按照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伤残,适用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责任,本公司分别按照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二、对于安心保保险产品计划,扩展责任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适用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责任,本公司给付相应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2.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伤残,适用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责任,本公司给付相应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三、特别说明
(1)在上述两款保险产品计划合同生效之日前,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已经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2)我公司对上述两款保险产品计划不因责任扩展而上浮费率,且对责任扩展前的客户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
四、释义
(1)医院: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资质的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新型冠状病毒: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代理人,或者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6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2-5
(责任编辑:孙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