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原则不超总股本10%
- 发布时间:2015-07-03 03:37:1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为建立股东、保险机构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保险机构薪酬激励机制,促进保险机构长期稳健发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近日,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业内期待已久的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规则终于明确。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对证券时报记者说,员工持股便于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绑定在一起,稳定队伍,提高员工积极性,提高绩效,对实施的保险公司来说是一大利好。
《通知》要求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自愿参与,风险自担;严格监督,防范风险三项基本原则。
根据《通知》,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保险机构应满足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上年末以来分类监管评价为B类或以上等条件。不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可以不受连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1年公司盈利的限制。
参加对象主要为保险机构正式在岗且工作满2年的员工,独立董事、员工监事以外的监事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通知》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股权的上限确定为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上限为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比例放宽至25%,单个员工持股比例放宽至5%。
事实上,早在《通知》发布前,很多保险公司就已经在行动,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而中国平安则是上市险企中第一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对于《通知》出台的意义,保监会发改部相关负责人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员工持股计划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效工具,具有三大重要意义。
一是出台《通知》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保险业竞争力的需要。开展员工持股,是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其劳动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和行业竞争力的必要手段。
二是出台《通知》是深化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需要。
三是出台《通知》有利于规范开展员工持股,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则对证券时报记者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所有的商业公司都在实施的一种激励措施,只是金融行业放开的更晚。对管理者来说,可以提供动力,让其把企业经营得更好。但是对整个保险行业来说,员工持股计划的影响不会太大。
郝演苏称,保险业最近几年表面看起来很风光,但是发展和整个金融行业比相差太大了。实际上是整个经济节奏对社会保险保障需求,不到位产生的问题。根据保险业十二五规划,今年保费收入要达到3万亿,意味着要比去年增长50%,从目前情况看,基本不可能。解决问题,首先需要给保险业一些松绑政策,让它可以在市场环境中增长,其中包括员工持股计划,也包括其它一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