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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售投资型保险需凭资质

  • 发布时间:2014-12-30 02:31:18  来源:新京报  作者:梁薇薇  责任编辑:郭伟莹

  12月29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宣布,启动北京地区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资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对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四种保险产品设立了两类销售资质,上述销售人员从业时,需获取相应的资质。

  此次试点主要针对产品形态相对复杂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设立了两类销售资质:一是分红险、万能险销售资质,二是投连险、变额年金保险销售资质。销售上述保险产品的从业人员,除必须持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外,还需要参加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的上述两类销售资质考试并获取相应的资质。

  据了解,由于部分保险销售人员素质偏低,在人身险保险公司的投诉中,销售误导是重头,而其中关于新型产品的销售误导更是占据多数。此次试点的人身险销售资质分类管理着重于投资型的新型产品,也是为提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强表示,从明年元旦起,行业现有9万余名人寿险销售从业人员将会参加学习培训和资质考试。自2015年7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销售资质的人员,将禁止销售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

  据介绍,销售资质分类工作开展后,行业协会将根据销售资质类别,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中注明可销售保险产品类型,供消费者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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