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天平宁波分公司未经批准更改营业场所被罚三万
- 发布时间:2015-12-29 17:5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田燕
昨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简称“安盛天平宁波分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更改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安盛天平宁波分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杨银波作为安盛天平宁波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的负责人,决定给予杨银波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盛天平宁波分公司未经宁波监管局批准,于2015年10月将下辖慈溪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原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群丰村东瑞大厦主楼308、310、312搬迁至新地址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北路827、829号(天怡嘉苑),并对外营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在此期间,杨银波作为安盛天平宁波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杨银波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