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采用券商交易模式(以下简称“券结模式”)的基金产品(以下简称“券结基金”)数量持续扩容。截至4月23日,券结基金数量达1000余只,总规模超6500亿元。越来越多公募机构参与进券结基金的发展。
受访业内人士表示,券结基金的发展离不开监管的支持鼓励。同时,券结模式有其自身优势,有助于促进基金公司、券商等参与方业务的发展,实现多赢。未来,券结基金有望迎来更好发展。
券结基金已突破千只
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3日,今年以来共有58只(只含主代码,下同)新成立基金采用券结模式,基金募集规模约273亿元,其中4月份以来新成立11只券结基金。至此,券结基金数量共计达1017只,总规模超6500亿元。
对于券结基金数量持续增长的原因,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对券结基金的鼓励和支持,为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公募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为券结基金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公募市场的不断壮大,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券结基金因其独特的风险控制和费用优势受到投资者青睐。”
“一方面,2019年发布的《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新设立的公募基金公司应当采用新交易模式,鼓励老基金公司在新发产品时采用新交易模式;另一方面,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当前投资者态度谨慎,基金发行相对不易,所以基金公司通过基金券结模式以提升基金的销售规模。”蜂巢基金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
在易米基金看来,券商客户通常表现出更高的风险偏好,更加关注市场波动带来的交易机会和长期投资回报。券结模式下,基金的交易、清算、托管可以“一站式”由券商完成,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如果券商作为代销机构,对基金的销售有更强的动力。在此前提下,券商可以通过提供经纪服务、托管服务以及基于基金后续表现获得更多的业务收入,这种利益绑定机制有利于刺激券结基金的持续推广和增长。
中小型公募参与度更高
从基金管理人来看,在目前采用券结模式的基金中,中小型公募机构旗下券结基金数量较多。管理数量在20只以上的10家公募机构中,中小型机构占据8席。其中,东财基金管理券结基金达45只,居于榜首;另有蜂巢基金、淳厚基金、惠升基金、同泰基金等公募机构管理的券结基金数量均在20只以上。
“券结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定制属性,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券商整合双方资源优势、优选基金经理等方式打造了一只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中小型公募机构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相对较弱,通过积极参与券结基金,能够更有效地开拓市场和提升品牌影响力。”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相关人士表示。
在相关机构看来,相对于其他交易结算模式,券结模式有其自身优势,有助于促进基金公司、券商等参与方业务的发展,实现多赢。蜂巢基金相关人士认为,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券结模式下,券商会对产品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验资验券,有助于对公募基金异常交易行为的精确监控;同时,采用券结模式的基金产品不需要缴纳结算备付金、保证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易米基金表示:“对基金公司而言,券结模式下可以借助券商强大的投研实力,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此外,券结券商同时作为代销机构、托管人的,会因销售业务收入、托管费收入等因素,更注重产品后面的持续业绩。当业绩有所表现时,会积极投入资源进行基金的持续营销工作,在基金的持续营销方面发力。对券商来说,除了能获取直接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外,还能通过提供优质的投资工具吸引更多客户资金,增加客户黏性,提高综合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其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
“另外,对投资者而言,券结模式下的基金往往能得到更紧密的跟踪服务和定制化投资建议,有助于他们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组合,从而实现更好的投资效果。”易米基金进一步表示。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包括大型公募、外资公募等在内的公募机构也更多参与进券结基金的发展中。例如,中欧基金、招商基金旗下采用券结模式的基金数量均在20只以上,此外,天弘基金、博时基金等大型公募机构管理券结基金数量也较多;而外商独资公募联博基金旗下4月初成立的首只产品也采用券结模式。
或迎进一步发展
近日,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于券结模式的规定。招商证券郑积沙团队认为,券结基金将迎第二春,“该规定对券结模式相对呵护、呈支持态度,如券结基金不受佣金比例分配上限约束等”。
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相关人士则认为,公募基金降费趋势下,通过优化佣金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合规监管等措施,可推动券结基金向更加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从而提升券结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券结模式下,基金公司与券商的“绑定”程度加深,选择一个好的合作伙伴至关重要。一家沪上基金公司表示:“首先,券结模式下,券商要对产品的交易行为实时验资验券,并承担起对公募基金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职责,所以基金公司更愿意选择结算流程和效率更高的券商;其次,相对来说,基金公司更愿意选择基金代销能力强的券商,以借助券商的销售能力提高基金的规模;再次,基金公司也会重点考虑券商的研究服务能力,希望能获得更多更及时的研究服务。”
易米基金则表示:“在选择合作券商时,我们更倾向于选择信誉与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并建立严格的信息隔离制度的券商,能有效保障基金产品有关敏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同时,希望合作券商可以拥有较完善的交易系统、清算系统以及风控系统,从而能安全、高效地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和资金结算交收,同时能确保证券交易的合法合规开展,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公募机构更多地参与进来,券结模式下券商作为合作方又应如何进一步发力?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券结模式下,券商不仅是交易结算服务商,更是公募基金的合作伙伴。因此,券商需要加强与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产品的创新和优化,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券商还需要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在券结模式下,券商与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需要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黏性。”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