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信息披露不足 对融资方信息披露普遍不完整
- 发布时间:2016-03-14 07:14:00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刘波
信息披露一直是P2P网贷行业投资人进行投资参考的重要依据。随着监管征求意见稿出台,行业进入调整期,但是信息披露方面进展缓慢,P2P平台对融资方信息披露普遍不完整。据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拟进一步规范P2P信息披露行为,引导行业自律。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行业协会将进一步调整规范信息披露,预计部分中小平台面临执行压力,并建议投资者要重点关注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提高风险自担意识。
□现状
网贷平台信息披露不足
近几年来,网贷行业快速发展,随着监管征求意见稿出台,行业进入调整期。值得注意的是,网贷行业信息披露方面进展缓慢。
一位P2P投资人金女士表示,“即使我本身有金融基础,但选择P2P标的时还是比较费劲,信息披露方面总体而言比较简单。资产端信息披露不清晰、资金去向交代不明情况也比较常见,有时候需要跟朋友打听平台基础资产情况。例如,最近我投资的一家平台就是因为朋友的老公在那边负责基础资产。”
作为信息中介,网贷平台应将其经营信息、财务信息、风险信息等告知监管者和社会公众。金融搜索平台融360近期发布了一项针对P2P融资方信息披露的实际投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P2P对融资方信息披露普遍不完整,甚至个别平台不向投资人提供借款合同(或协议)。
上述机构理财分析师张建国认为,债务问题直接影响融资方的还款能力,对于投资人而言,在做投资决策时,借款人的债务情况属于核心参考信息。这部分信息的缺失,将对P2P投资人的投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
行业观察人士也指出,目前从国际现状看,英美两国都对网贷平台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国证监会(SEC)更是将P2P网络平台视作证券发行人,要求其必须在SEC注册发行。平台还要向SEC提交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作为信息披露资料。国内P2P投资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信息披露有助于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如果信息披露不完善,容易形成信息不对称,严重的话会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监管
行业加强平台信息披露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拟进一步规范P2P信息披露行为,引导行业自律。即将正式挂牌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期在北京召开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研讨会,公布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每天更新至少21项平台运营信息,涉及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违约率、项目逾期率、坏账率、客户投诉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等,并要求平台对线上项目就增信措施、项目风险提示、逾期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披露。
据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和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机构,对公司概况、公司治理、公司网站重大事项、企业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披露。
去年12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P2P平台信息披露做过规定,要求平台应披露的借款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去年8月份,上海、广东、江苏三地的互联网金融协会相继出台了P2P信披的相关指引。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拟进一步规范P2P信息披露行为举措来看,行业信批标准趋严。预计资金雄厚、合规能力较强的平台会拍手称快,成为行业合规标杆,而部分中小平台或将面临较大执行压力。
□建议
重点关注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
“P2P平台进行十分详尽的信息披露的话,运行成本较大。同时,此前行业也没有统一规范,平台都是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进行简单披露。此外,信息披露中也涉及个人隐私,该如何把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与信息披露尺度也是平台需要权衡的。”一位网贷平台CEO表示,总而言之,随着监管划定基本原则后,行业将朝着规范方面发展,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行业门槛提高,信息披露完善的平台将赢得投资者信任。
普华永道金融服务业合伙人朱宇建议,在当下互联网金融各细分行业监管细则未完全落地、平台尚无法完全达到合规前,应该先着重做好力所能及的信息披露。他认为,纯信息中介是P2P平台的合规目标,做好信息披露和信息中介定位,也是平台一旦与各方发生纠纷时自证清白的方式。
张建国认为,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既提高了网贷业务的交易成本,也增加了投资人的投资难度和投资风险。对于大多数P2P平台而言,接下来的整改将不可避免。实际整改的效率,直接反映了平台是否有想要长期发展的决心。
此外,专业人士建议,投资者选择平台以及投资标的时,要重点关注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看看借款项目具体情况,了解借款人信用情况、还款能力、还款风险、逾期率、坏账率等,时刻保持风险自担意识。同时,要看看平台自身状况、考察平台是否合规经营,了解贷款种类、区域分布、集中度情况、逾期率等具体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