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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启动 年底完成一期运行

  • 发布时间:2015-11-12 17:01:17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网财经11月12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完善保险行业基础设施,更好服务于保险强国和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保监会决定启动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中国保监会表示,要用3-5年的时间逐步搭建一套全面准确、运行稳定、功能完善、统一集中的行业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为政府服务、为市场服务、为客户服务”的保险业重大基础设施平台。通过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保险市场宏观发展和微观运行的动态监控和风险监测,构建精准治理、趋势管理的新模式;逐步推进保单信息的动态集中记载,基本实现保险中介业务交易的实时登记,建立精细管理、安全高效的新机制;逐步发现保险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满足不同地域、不同风险类别人群的保险需要,开启精致服务、客户至上的新局面。

  平台建设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将分为三期实施。具体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1.项目建设第一期(2015年底)

  (1)保单数据收集范围。2015年底前实现一年及一年期以上个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保单信息和个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单信息的登记管理,基本完成专业中介机构和人员等监管信息登记。

  (2)基础工作准备。在对主要公司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平台的业务需求和数据标准。开展系统的概要设计与基础设施规划,制定平台与保险公司系统对接方案,研究制订数据质量保障和平台运行相关的制度流程。各保险公司同步开展系统数据整合方案的制订和系统建设的准备工作。

  (3)系统建设。完成平台功能的详细设计、软件开发和系统测试,建立与保险公司的网络专线,部署软硬件资源。完成对全部人身险公司及部分财险公司的培训工作。各保险公司同步完成相应系统的改造和数据的整合。建设完成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4)联调测试。中国保信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平台上线前的系统联调测试,实现与保险公司系统对接。

  (5)历史数据导入。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保险公司对有效历史保单进行整理和客户信息合并,导入到保险行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历史数据初始化。

  (6)一期正式运行。2015年底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平台一期正式上线运行。

  2.项目建设第二期(2016年底)

  (1)扩展保单数据收集范围。在一期保单数据登记的基础上,实现全部个人保单数据信息的收集。

  (2)中介机构信息登记。 完成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信息登记管理,实现对全国保险中介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和分类监管等监管功能。

  (3)完善平台功能。搭建数据分析平台和主数据平台,开展基础数据归集工作,基本建立以人为中心的信息查询、分析技术架构。

  3.项目建设第三期(2018年底)

  (1)在前两期工作的基础上,实现行业全部保单数据的登记管理。

  (2)基本实现保险中介业务销售的平台交易。

  (3)整合保险行业的信息数据,提升平台的社会服务价值,提高保险交易的透明度,向消费者提供基于以人为中心的全局、全生命周期的保险消费信息查询服务。

  (4)采集与整合外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数据,通过大数据的技术分析方法,创新开发数据服务产品。

  (5)实现平台的定制化服务、通过大数据产品创新与增值,面向交易、统计分析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数据产品与服务,例如精算辅助、风险覆盖分析、信用分析、市场信息、反欺诈、统一客户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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