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明确属地管理 地方规范网贷动作频频
- 发布时间:2016-01-05 01: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日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下发。随后,地方规范网贷也动作频频。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重庆地方版网络借贷风险防控通知正式出台之外,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则成立P2P网络借贷平台危机互助联盟。
“虽然《意见稿》已经出台,但还是有很多条款的边界比较模糊,地方出台一些规定实际上在帮助平台厘清这些边界,让平台更加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短融网CEO王坤分析指出。
多位业内人士亦表示,在银监会行业监管意见正式发布前的过渡时期内,地方网贷监管规定或联盟,能够起到有效加强风险防范的作用。未来,这种行为会越来越多,有可能成为一种趋势。
地方出手规范网贷机构
《意见稿》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能,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确定了P2P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或许可以因地制宜出台具体的监管细则。
记者发现,重庆市金融办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除划定P2P风控十条“军规”外,还强调已开展业务的平台自查自纠,且暂停新设平台。
此外,为了防止风险传导,《通知》还规定,小贷公司开展P2P网络借贷合作业务的,仅限于通过P2P平台获取借款客户和向其网络平台推荐借款客户;不得通过P2P平台次开发,为小贷公司自融资金或转让出售小贷公司贷款资产等。
邦帮堂董事长寇权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表示,岁末年初,P2P行业风险隐患不断显现,部分省市陆续发生个体网络借贷风险事件。重庆市出台地方细则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网贷行业业务行为,促进当地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体现出其对个体网络借贷发展的审慎态度。在《意见稿》之后,再出台重庆地方细则,能够在银监会监管意见正式发布前的过渡时期内,起到有效加强风险防范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还有消息称深圳市金融办近日发布了《关于暂停全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事登记注册的函》,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停全市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不过此文件的真实性,暂未得到证实。
实际上,除地方发布相关规定细化网贷风控措施之外,有的地方则选择成立行业危机互助联盟。
《意见稿》明确规定,“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少业内人士担心,不能承诺保本保息可能会导致P2P新增投资用户的信任危机和老用户的集中兑付风险。
基于此,1月4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P2P网络借贷平台危机互助联盟。据介绍,该联盟将为规范经营、但因遭遇“挤兑”等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紧缺的平台企业提供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从而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行业资源整合或成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规定,P2P平台具体的监管机构之一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其中,省级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
那么,地方政府出台监管规定或成立网贷互助联盟的情况会不会越来越多?
对此,寇权分析指出,“未来,地方政府通过出台监管细则或者成立网贷互助联盟之类的组织防范风险的行为会越来越多,有可能成为一种趋势。”
寇权表示,主要原因还是地方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对有关机构在合规经营、业务报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做出具体规定,从而在行业监管细则正式发布前的18个月过渡时期内,有效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地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王坤表示,不少地方预计会出一套监管程序或规定,但能否定义为“细则”还不好说。同时,互助联盟的形式是很好的,在行业资产和资金等重要资源不平衡的大形式下,资源整合应该是大趋势。
泰然金融集团董事长潘宝锋亦坦言,目前来看,现在的网贷管理模式到最后都会下放到省级金融办,考虑到每个地方的网贷行业情况不一样,因此省级金融办的管理能力还是存在一定疑问的。总的来说,对于网贷行业,《意见稿》已经很明确,地方出台的规定之类,更多是一种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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