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 发布时间:2015-11-10 07:33:40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谢建晓 实习生王国武
生活中,哪些借贷不受法律保护?涉嫌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咋维权?民间借贷利率如何约定?11月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向民间借贷当事人风险告知实施办法》,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解。
当天,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郭晓堃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部分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郭晓堃说,进行民间借贷时,应问清对方借款用途。如明知借款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如贩毒、赌博、走私等活动,应拒绝借款给对方;否则,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借贷咋维权?
李某以非法转贷为目的,多次多笔向多人借款。王某明知李某借款用于非法转贷,但贪图高息仍借给李某30万元,借期半年。后李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王某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郭晓堃说,不法分子常以编造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诱使公众出借款项。公众应当理性理财,不得贪图高息出借款项。如果借款人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活动,则这笔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如果借款人能够证明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自己并无过错,则不影响双方的借贷合同效力,仍可依法维权。
民间借贷的利率如何约定?
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
郭晓堃说,最高法院为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条界线,设置了三个区间: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之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
同时,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
借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某与王某系恋人关系,2014年,王某向张某借款2万元但未出具借条。后两人因感情问题分手,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返还借款2万元。王某辩称,自己已将2万元偿还张某。法院对于张某不能出具借条的解释不予采信,驳回其诉讼请求。
郭晓堃提醒说,发生借贷纠纷时,出借人要承担借款关系举证责任。所以,向别人借款时,应保留支付凭证,还应有借款协议、借条等能够证明款项性质的证据。出借或偿还借款,应当保存支付证据。对于大额款项,宜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若涉及大额现金出借或偿还的,应当保留现金来源、现金交付的相关证据,以避免事后就实际支付金额产生异议。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