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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借资本市场东风发展农村金融

  • 发布时间:2015-12-04 06:04: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包兴安  责任编辑:胡爱善

  12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围绕分散现代农业规模经营风险、盘活农村产权,对农村金融组织、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大农业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优化农业保险产品等进行探索。

  事实上,对于农村金融问题,国务院高度重视。11月2日国务院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11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信用社以及村镇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都在加快农村金融的产品布局和扶持力度。

  专家认为,吉林之前就是农村金融改革的破局者之一,并且是全国农业的重仓。而这次是“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是更高的“升级版”。从政策来看,拓宽了融资渠道、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增强融资能力,多效并举,目的就是要让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能够有效缓解“三农”资金的供需矛盾,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了现代农业的资金需求。

  吉林省农委主任李国强介绍,早在今年3月份,吉林省就启动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允许农民用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此次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将破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困扰农村发展的难题。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在调研中发现,地方搞农村金融一个村一个村地过,就像搞扶贫工作整村推进一样。“这样的做法我认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其实就是发现不了农村金融供需的问题。通过农村金融的整村推进,想把农民都留在农村是非常不市场化的。”

  未来一个时期内,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资源约束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将面临着许多新挑战和新问题,农村对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对照新常态下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趋势,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任务仍然艰巨。

  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建议,在金融服务创新上,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组合运用信贷、租赁、期货、保险、担保等工具,创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模化、多元化、长期化的金融支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和开展涉农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提供农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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