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银行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求信贷之变
- 发布时间:2015-08-22 08: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郭伟莹
8月21日,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创新担保方式和融资模式,加强风险管理与防控,全面做好国家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金融服务,让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鼓励银行以重大项目的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一方面能够腾挪信贷空间,盘活信贷存量,一方面也有利于节省资本。”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表示,由于涉及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项目大多贷款期限较长且融资金融较大,比如铁道项目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为此,《意见》专门强调要加快信贷资产流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范围。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表示,重大战略的实施必须要有资金支持跟进,但当前却出现了投资增速放缓、到位资金增长较慢等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投资到位资金同比增长6.8%,比投资增速低4.4个百分点。韩志峰分析,到位资金增长较慢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经营效益欠佳,自身缺乏资金;二是企业在向外筹措资金的过程中融资渠道有限,需要继续创新投融资方式。
《意见》指出,除了传统的信贷方式,还鼓励银行加强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例如,大力发展大型成套设备金融租赁,发挥信托功能支持铁路发展基金募集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领域,银行可在特定条件下对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融资平台公司提供信贷支持。“得到银行信贷支持的前提是,该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且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银行信贷融资,由于重大项目往往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融资结构复杂,《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合作,组建银团贷款,开展银行联合授信,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又可分散风险。
除了融资渠道有限,项目投资速度放缓还与部分项目公共性强、经济效益相对较差有关,当前部分项目仍难以满足银行现有的抵押担保规定。叶燕斐介绍,比如从长期角度看,修建水库工程的公共性很强,既能改善生态又可保证供水,但由于目前部分农业用水价格甚至低于取水成本,导致此类项目的预期收益率较低。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以财务可持续为前提,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期限合理、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