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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频频变更收费项目 多为换马甲“卷土重收”

  • 发布时间:2015-07-07 07: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某商业银行今年上半年发布了9条关于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去年全年仅发布了3条

  3000项,曾经是银行收费项目数量的“历史峰值”,也触发了监管的连续重拳整治。如今,商业银行改换玩法——主动缩减收费项目数量,项目合并成为了他们更低调的选择。

  《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调整服务项目的频次远远高于去年同期,其中某商业银行今年以来已经发布9条相关信息,而去年全年仅发布3条。具体来看,多数商业银行撤销服务项目数量高于新增项目数量,但是大量出现的合并或变更使得“减负”的有效性降低。

  “现在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乱收费的整治力度比较强,也划出了很多不允许收费的红线,但银行金融服务尤其是对公业务的专业性比较强,在不直接碰触红线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通过变更收费内容细节的方式‘绕行’达到收费的目的”,资深法律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指出。

  “银行的很多收费项目其实是基于其市场地位决定的,而不是基于需求或服务的变更”,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关人士坦言,“例如目前很多银行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这项服务一直存在,银行通常先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强加在合同条款中,如果是在加息周期背景下,银行会主动免除,但是在降息周期环境中,银行就会以‘优惠到期’的名义直接收取。”

  监管连出重拳

  早在2003年6月,银监会和发改委就曾颁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2月,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2014年2月,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颁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清理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

  2014年8月1日起,《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信息披露,服务价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

  虽然在监管部门的重拳监督和治理下,银行收费在逐步规范化、合理化,但是,打擦边球收费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只不过更为隐蔽。

  撤销不等于免费

  《证券日报》记者浏览多家银行官网发现,今年以来,商业银行关于调整收费项目的公告明显增多。

  某商业银行今年上半年发布了9条关于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其中包括新增收费公告4条、调整收费公告4条、取消收费公告1条,而去年全年该行仅发布了3条有关服务费收取的公告。值得一提的是,部分所谓的调整收费公告其实质是撤并原有收费项目。

  而另一家国有大行今年上半年2次发布调整收费公告,涉及的项目多达10余种,而去年上半年该行仅公布了1条相关公告,调整了1项收费。

  此外,部分商业银行的收费项目“明减暗增”——在将收费项目合并的同时进行扩围。例如某银行将人民币现金池、外币现金池收费项目撤销并入“现金池服务”收费项目,收费项目数量“4变2”,但是,将现金池服务范围由“委贷业务”扩展至“普通现金池和委贷现金池”。

  发力中间业务

  “寻找新增的合理收费项目,就银行内部而言是一种业务创新”,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银行在争取转型,对中间业务的业绩增长通常会设定考核指标,同时监管部门出重拳整治银行收费问题,银行只能在取消部分收费的同时寻找新的项目替代,否则收入会直接下降。该人士表示,利率市场化已经进入倒计时,互联网金融的争夺进一步推高了银行的揽储成本,而贷款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已经被提到社会责任的高度,银行的息差一直是处于被压缩的态势,与转型相关度高的中间业务收入毫无疑问是银行的业绩亮点之一,因此商业银行不可能不利用优势的市场地位寻找新增服务项目。

  而法律界人士则对本报记者强调,“银行收费项目的调整应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如果是‘换马甲’式的调整,一旦被消费者举报还可能接获监管罚单。”

  记者注意到,今年一季度有消息显示,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发展改革委自2013年10月到2014年底,对各类商业银行的150家分支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实施经济制裁15.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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