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刘阿姨听说工友孙某可以通过关系帮其办理社保,先后给孙某10万余元用于疏通人情和缴纳费用。就在刘阿姨以为退休金有着落的时候,这笔辛苦积攒多年的积蓄却被孙某挥霍一空。近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52岁的刘阿姨正在为自己没有养老保险而发愁,就在这时听认识十几年的工友说孙某“有关系”能办理社保,见面后,孙某称自己能帮刘阿姨办理“五七工”养老保险,每个月能领到的退休工资比普通社保还要多一些,刘阿姨一听十分心动,由于两人原本就认识,再加上听孙某说的信誓旦旦,便没有多想,当场就给孙某支付了8000元“定金”。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孙某又以需要“人情费”“好处费”“社保缴费”为由先后多次向刘阿姨索要钱财共计10.3万余元。就在刘阿姨以为自己的退休金就要有着落的时候,这笔辛辛苦苦攒了多年的积蓄却被孙某用来还债和挥霍一空。直到几个月后,孙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失联,刘阿姨这才意识到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由于其到案后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剩余钱款。
法官提醒,老年人是诈骗案件的高发受害群体,代办“养老保险”也是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的常用诈骗手段,在此提醒各位老年人朋友,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代办“养老保险”,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此外,对于其他所谓能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务必慎重,多和子女商量,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高欣 肖崟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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