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渐成常态。6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中银理财、中邮理财、华夏理财、兴银理财、民生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发售的理财产品宣布提前终止。除宣布提前“退场”的理财产品之外,亦有理财产品因募集规模不及预期而宣告不成立。在分析人士看来,近期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或不成立,可能与市场环境变化、触发合同条款、产品业绩表现不佳、募集的规模不够、所投项目提前到期等有关。
理财产品频现提前终止
理财产品频现提前终止。6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中银理财、中邮理财、华夏理财、兴银理财、民生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发售的理财产品出现提前终止的现象。
以华夏理财为例,该公司宣布已发行的“华夏理财混合偏债型一年半定开理财产品1号”“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三个月定开理财产品2号”“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三个月定开理财产品3号”分别将于6月17日、21日、25日相继提前终止。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上述3只理财产品均于2021年6月成立,对于提前终止原因,6月13日,华夏理财相关负责人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提及,上述3只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均为产品规模过小,不利于后期投资运作获取理想的收益,且同期公司均有同类产品在售,可充分满足投资者需求,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因此安排提前终止。
根据产品说明书,当上述3只理财产品份额低于说明书约定份额时,华夏理财有权提前终止,此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市场收益率大幅波动,可能或实质影响到产品所能实现的投资收益;理财资金所投资的相关资产提前终止,或理财产品根据投资策略、交易结构触碰提前终止条件;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华夏理财认为需要提前终止的其他情形等也是理财产品可以提前终止的因素。
在华夏理财之前,“民生理财富竹安盈一年封闭8号理财产品”“兴银理财丰利兴动多策略封闭式53号增强型固收类理财产品”“中银理财-稳富(月申年赎)0515”“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鸿锦两年定开5号(财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等多只理财产品也相继宣布提前终止。
整体来看,影响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较多。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介绍,一是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例如,“资管新规”发布后,要求各商业银行清理保本理财产品,为了符合监管政策规定,管理人只能选择提前终止产品。二是市场收益率大幅波动、投资标的发生风险或因其他原因,将影响到理财产品所能实现的投资收益,少数业绩欠佳的产品因赎回等因素导致产品规模收缩,管理人衡量之后,与其坐视产品净值进一步回撤,不如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帮投资者及时止损,避免后续更大的损失,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管理人也可以节省精力打造其他拳头和绩优产品,为投资者选择其他稳健的替代产品,创造更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三是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提前终止,所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也选择提前终止。四是理财产品金额过低,管理人从其中获得的收入很少,甚至于不能覆盖经营成本,另外,产品金额过低时,会导致有些资产不能交易。
应合理构建自身投资组合
随着理财产品步入净值化时代,提前终止的情况愈发常态化,此前浙商银行就有19只理财产品因净值化转型需要被提前终止。
除提前宣布“退场”的理财产品之外,近期亦有理财产品还未成立便宣告终止,而不成立的原因多为募集规模未达预期。例如,“厦门银行融鑫创赢30号(财富尊享)净值型理财产品”就因认购期限届满,产品募集规模未达预期,宣布产品不成立,对于已认购该产品的客户,认购资金将原路退回。“恒丰理财恒惠安心第71期”因未达到募集成立条件,经产品管理人决定,理财产品不成立。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艾亚文表示,近期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或不成立,原因可能是多样的,包括市场环境变化、触发合同条款、产品业绩表现不佳、募集规模不够、所投项目提前到期等等。
虽然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募集不成立均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行为,但是仍会给机构和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影响。“例如,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一方面可能意味着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另一方面,若投资者没有提前安排其他的理财计划,被返还的本金及收益或将闲置在账户中,无法产生收益;此外,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该机构投研管理能力的信任。”普益标准研究员黄诗慧表示。
不过,在分析人士看来,上述现象在整个理财市场的占比仍然较小,投资者不必太过担心。黄诗慧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综合权衡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流动性需求等,谨慎选择投资标的,合理构建自己的投资组合,将风险“压缩”到最低水平,同时密切关注产品成立信息,避免出现资金“站岗”情况。
(责任编辑: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