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环保局铲除一家非法小炼油企业
- 发布时间:2015-08-12 13:35:50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李春晖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环保局、湖滨区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境内的一家非法小炼油企业窑炉、锅炉、储油池等设施进行了查封和拆除,彻底消除了污染隐患。
此前,三门峡市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湖滨区高庙乡境内有一家小炼油厂正在调试设备,购入原料,准备生产。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经查,该炼油厂属于无证无照企业,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烧结工艺从事矿物油提炼。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后发现,该炼油厂储存约有8吨废矿物油原料,尚未生产,但设备、原料均已完备,并且存在调试痕迹。这类小炼油企业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十五小土”企业,一旦生产,所产生的废气、废渣、污泥等污染物将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危害。根据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单位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之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窑炉、压力阀、锅炉等主要设施进行查封。两天后,环保部门联合湖滨区政府开展执法行动,在高庙乡政府、湖滨电业分局、高庙乡派出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该炼油厂实施断水断电,出动铲车等大型工具,对窑炉、锅炉、储油池等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彻底消除了污染隐患。执法人员对业主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进行环保法制宣传和教育,提升业主的环保法治观念,杜绝再次从事环境违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