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民营炼油企业获进口原油使用权
- 发布时间:2015-05-29 10:51:4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外公布《关于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初步确认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年,其成为首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民营地炼企业。
原油供应是生命线
作为目前全国唯一具有千万吨炼油能力的民营炼油企业,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湘平在近日颇有感触地说道,原油供应问题一直是影响地方炼油企业的“生命线”,对于地炼行业加工规模最大的东明石化尤为重要。而国家放开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将为包括东明石化在内的民营炼油企业提供新的、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关乎地方民营炼油行业的未来。
那么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有无对地炼企业而言有什么影响呢?没有的话,地方炼厂只能从有进口权和使用权的企业买油;而拥有该使用权的话,民营地方炼厂就可以在配额范围之内委托拥有进口权的企业代购原油。
发展新机遇
“今后只要企业的规模和报送的申请材料合格,并承诺淘汰落后产能或建设天然气储气库,专家组就会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核查。专家组将坚持成熟一家核查一家,以推动合格企业用油核查工作的开展,确保国务院决策精神落实到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核查评估用油企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孙伟善这样说道。
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炼油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
原油进口使用权的放开,将为民企炼油企业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
“对其他民营炼油企业而言,这更是一个希望。作为民企地炼企业龙头企业,山东东明石化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意味着国家放开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真正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与突破,将增强其他民企申请使用进口原油的信心。取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民企数量将逐步增加。”隆众石化网成品油分析师张萌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这对地炼企业而言也是其自我转型的好时机。山东东明县县委书记万存周表示,借助国家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契机,大力实施石油化工产业提升工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力推动石油化工产业高端、集约、绿色低碳化发展。
“进口原油使用权放开后,符合条件的炼厂可以通过‘两桶油’代理进口原油来加工,更有自主权,也利于打破垄断,公平竞争。”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英爱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随着民营企业加入进口原油的使用,民企地炼企业受制于原料限制的困境将被彻底打破,地方炼厂呼吁已久的油源问题将逐步获得解决。
炼油产业“危”“机”并存
此次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开放并不是没有条件的。记者注意到,在对外公布的《公示》中,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承诺,将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国V标准汽柴油质量升级。
据了解,石化联合会组成用油企业核查评估专家组已于5月23-24日到该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核查,并根据国务院253号文及核查评估工作细则要求,针对东明石化的三套拟淘汰装置、两套保留装置,将要建设的天然气储气装置选址等方面给出了核查评估意见。
有条件地开放进口原油使用权也将加速炼油产业内的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对地炼企业而言是“危”“机”并存。
虽然进口原油使用权的闸门已开,此次的标准也颇具现实意义,但是要达到此标准,合法获得使用进口原油权,是不小的挑战。不符合条件的中小民营炼油企业何去何从,仍是一个需要直面的难题。
此外,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史献平认为,相关企业取得用油资质后将会被纳入整个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之中,今后在环保、安全、消防、产品质量等方面,国家对其都会像对待央企一样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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