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实行客运燃油附加费调整新机制
- 发布时间:2015-06-11 00:00:00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吴起龙
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启动后,油价10个工作日就调整一次,但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却平均约4个月才调整一次。记者昨天获悉,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交通厅联合对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指出从2010年实施的路客运油运联动机制存在周期过长等问题,拟进行调整。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6月17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方案一:
以0#柴油(国V)为代表油品,5.87元/升为基数价格,当广东省公布的每升0#柴油(国V)最高零售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的0.6元时实施联动方案一,联动周期不少于三个自然月。
在联动周期内0#柴油(国V)最高零售价格每上涨或下跌0.6元/升,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标准每人每公里相应上调或下调1分钱,同一联动周期内每升0#柴油(国V)最高零售价格变动幅度不足0.6元整数倍的部分,纳入下一联动周期滚动计算。
方案二:
以0#柴油(国V)为代表油品,5.87元/升为基数价格,当广东省公布的每升0#柴油(国V)最高零售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的0.35元时实施联动方案二,联动周期不少于两个自然月。
在联动周期内0#柴油(国V)最高零售价格每上涨或下跌0.6元/升,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标准每人每公里相应上调或下调0.5分钱,同一联动周期内每升0#柴油(国V)最高零售价格变动幅度不足0.35元整数倍的部分,纳入下一联动周期滚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