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领域加大反垄断执法处罚力度
- 发布时间:2016-02-03 09:32:11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万静)近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根据举报,该委近日对重庆青阳、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商丘华杰等5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别嘌醇片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处罚,合计罚款399.54万元。
别嘌醇片是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并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低价药目录,价格低廉,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全国获得别嘌醇片批准文号的生产厂家有15家,2012年至2013年实际有7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2014年以来实际只有重庆青阳、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3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
据发改委披露,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重庆青阳及其关联销售公司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及其别嘌醇片独家经销企业商丘华杰,作为生产销售青阳、世贸天阶、信谊品牌别嘌醇片的三方经营主体,先后四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
该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协商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2012年至2013年,别嘌醇片市场销售均价约为5.8元/瓶,2014年初因原料、人工、环保和技术改造导致成本增加,供应结构变化等因素,上涨至10元/瓶。2014年4月,当事人经过协商,决定将别嘌醇片销售价格提高到不低于18元/瓶;2014年12月,当事人协商并决定于2015年1月起提高到23.8元/瓶。
其次是分割销售市场。三方协商划分了销售区域,其中重庆青阳一方负责四川、重庆、广东、云南、山东、安徽、陕西、甘肃、宁夏、新疆、西藏、内蒙古;上海信谊联合一方负责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河南、河北、海南、广西、江西、山西;江苏世贸天阶负责江苏、湖南、湖北、福建、贵州、吉林、辽宁、黑龙江。
对此,知名反垄断法研究人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士廪分析指出,医药行业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关注重点,更是容易被从重处罚的领域。因为该领域直接涉及到生命安危,对该领域实施垄断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国家发改委反垄断执法处罚公开的首例案件即是对山东两医药公司开出700多万元的罚单,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并且从调查到处罚时间非常短。这表明医药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多数处罚比例都不会太低,并且办案效率比较高。
此外,别嘌醇医药行业已不是第一次受到反垄断执法处罚。国家工商总局去年就曾授权重庆市工商局,在首例拒绝交易的反垄断执法案例中,对重庆青阳药业公司作出处罚,其重点在别嘌醇原料市场。
魏士廪认为,随着别嘌醇再次成为反垄断执法处罚的对象,并且给出高达8%的处罚比例,彰显了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及民生和生命安全的医药领域,重拳规制的执法态度。
“从别嘌醇开始,也许能够撕开对医药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等领域的反垄断执法的口子。目前,国家虽然逐步放开医药领域的价格管制,但不能放松对该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也许,目前的处罚案例只是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反垄断的开始。”魏士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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