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尴尬谁解
- 发布时间:2015-12-15 09:32:50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廖海金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药店在2015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表示,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原因,因此未来5年执行从业药师过渡政策,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但新开药店仍需配备执业药师。
(据《北京青年报》)
执业药师是我国医药领域中必不可少的一支专业化职业队伍,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店必备执业药师的初衷在于保障安全用药 。应当承认,执业药师紧缺且分布不均是当前药品零售企业面临的比较尴尬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新版GSP的实施,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按规定,2016年1月1日起,零售药店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都将被迫关门。就在新版GSP大限将至这个当口,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实施从业药师过渡政策,给予5年过渡期。
事实上,我国执业药师数量缺口之大早已令从业者唏嘘。而现实是,一方面,作为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低考试通过率的合格执业药师不是短期内能大幅增加的;另一方面,这些已经在药店工作的从业药师也是经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且具备一定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因此,从政策上采取实施从业药师过渡措施就非常有必要了。如此一来,既弥补了执业药师数量的不足,又能充分发挥现有药学服务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尤为关键的是,一大批药店尤其是单体药店将获得一定生存空间。否则,众多药店面临关闭将是社会的一个大包袱,不利于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新版GSP要求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要经营者一时之间拿到证书也不容易,所以就有不少药店选择铤而走险,租赁一个执业药师资格证,将证件注册在自己的药店,这已经是业内公开的潜规则。一分为二地看,国家食药监总局给出的5年过渡期,其利弊同在: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执业药师的含金量,但同时也将对“挂证”这一畸形市场形成较大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2020年基本实现执业药师全配备目标”,在“过渡政策”的指引下,一方面,药品监管部门要准确掌握政策,正确处理好发展执业药师和做好从业药师过渡工作关系。既要充分发挥过渡期内从业药师弥补执业药师不足的作用,又要积极推进执业药师的发展。不过,在执业药师发展这一问题上,有业内人士建议分属于卫生系统、药监系统的药师制度、执业药师制度未来建立互认体制,执业药师人才缺口问题抑或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障。笔者认为,当务之急的是,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明确执业药师的责、权、利,即执业药师在质量管理中应承担的义务、职责范围内的权力、享受到的利益等,使之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同时通过执业药师法的强制性规定,促进药店、药房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功能,有效解决执业药师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实行执业药师分类考核管理,使之更具实用性、针对性。
另一方面,又要严格监管,防止已配备了执业药师的经营企业使用从业药师替换执业药师的现象。同时还应避免出现执业药师陷入尴尬境地,即利润微薄的零售药店可能利用过渡政策延迟配备执业药师甚至趁机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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