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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发布时间:2015-12-11 08:32:57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十二五”时期,我国已全面建立实施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累计颁发各类节能低碳认证证书5.9万余张(截至今年10月底),其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6740张、低碳产品认证证书981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373张,证书总数比上年同比增长10.5%,比“十一五”末增长6倍,为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减排目标,有助于实现减排义务和权益的对等,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之一。国际上普遍采用第三方认证认可的方式,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MRV)体系,为碳排放权交易和企业减排行动提供碳排放数据审定、核查、认证服务,从而保证相关过程的公平、透明和结果的真实、可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制定了参与排放权交易的资格标准,《京都议定书》确定了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和针对工业化国家的联合履约机制(JI)项目,均将第三方认证认可作为评价方式。

  作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遵循《联合国气候公约》、《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了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形成了包括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量审定/核查以及相关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在内,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特点和节能减排目标需求的认证认可体系,并广泛应用于“节能低碳万家企业行动”、“金太阳”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低碳城市创建等项目,在低碳认证认可技术研发、制度建设、支撑国家政策目标、服务政府监管等方面走在国际前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构建的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制度不仅适用于中国,对其他国家也颇具参考价值。

  通过开展节能低碳认证认可,显著提升了相关企业及产品的能效和减排效率,激发了企业应用节能减排先进管理技术的积极性,引导了绿色低碳生产和消费模式,增强了政府部门的政策调控和监管能力,促进了节能减排控制目标的落实,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以节能产品认证为例,经测算,2010~2014年获证产品累计实现节能量折合标准煤1.83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7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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