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全面实施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
- 发布时间:2015-12-04 08:3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马文生) 记者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十二五”时期,我国已全面建立实施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截至今年10月底,已累计颁发各类节能低碳认证证书5.9万余张,其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6740张、低碳产品认证证书981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373张,证书总数比上年同比增长10.5%,为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减排目标,有助于实现减排义务和权益的对等,这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之一。国际上普通采用第三方认证认可的方式,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体系,为碳排放权交易和企业减排行动提供碳排放数据审定、核查、认证服务,从而保证相关过程的公平、透明和结果的真实、可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制定了参与排放权交易的资格标准,《京都议定书》确定了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针对工业化国家的联合履约机制项目,均将第三方认证认可作为评价方式。 作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遵循《联合国气候公约》《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了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形成了包括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量审定/核查以及相关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在内,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特点和节能减排目标需求的认证认可体系,并广泛应用于“节能低碳万家企业行动”“金太阳”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低碳城市创建等项目,在低碳认证认可技术研发、制度建设、支撑国家政策目标、服务政府监管等方面走在国际前列。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Patrick Haverman先生表示,中国构建的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制度不仅适用于中国,对其他国家也颇具参考价值。 通过开展节能低碳认证认可,显著提升了相关企业及产品的能效和减排效率,激发了企业应用节能减排先进管理技术的积极性,引导了绿色低碳生产和消费模式,增强了政府部门的政策调控和监管能力,促进了节能减排控制目标的落实,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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