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手段完善农村社会管理
- 发布时间:2015-11-23 09:31:41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曹吉根)“集体资产的租赁转让,必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过程要接受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纪委的监督。”这是浙江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里规定的一个条款。去年以来,海盐县积极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在创新提出“第一书记制度”和“中心户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以标准化手段力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截至目前,该县已经发布实施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范》4个标准,以期通过标准实施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组织建设标准化。《DB330424/T 38-2015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在充分考虑基层组织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情况下,规定了村级组织体制、村务管理、村干部管理、村级队伍管理、第一书记的任职与职责、中心户建设与管理等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内容,细化村级组织操作的工作系统,使之成为条理清晰、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
社区服务标准化。《DB330424T 39-2015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统一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定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设置与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处理、长效管理等内容,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有标准,评定有依据,管理有办法,从而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准化。《DB330424T 25-2015村级集体“三资”委托双代理管理规范》、《DB330424T 26-2015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规范》两个标准,对农村集体资产、村级集体资产的定义,村级集体“三资”范围,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原则、机构、范围、流程等进行了详尽的规范,同时,也强调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问责,设置了财务监督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更加量化地评定村、镇(街道)的财务管理组织水平。
这些标准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社会环境和干群关系,尤其是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增值方面,出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由于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程序,以前村干部随意处置资产,看人情处理集体收入的情况基本得到了杜绝。武原街道首荡村综合楼出租按照标准程序办理,年租金从以前的8万元一下子增加到了25万元;明珠村的明珠大厦,通过公开招标,年租金达到了190万元;南环村综合农贸市场,则拍出了330万元一年的租金。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