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标由两部门联合审批
- 发布时间:2015-09-17 08:32:24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姜 丹 记者王 梅)日前,陕西省质监局与陕西省住建厅联合出台《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起质监部门统筹的标准化发展方针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重大问题;省住建厅抓好工程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同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不断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效益。
该《意见》的出台填补了陕西全面部署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空白,这也是全国唯一一个由省级质监、建设部门联合发布的此类文件。
《意见》要求从4个方面建立陕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即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地方标准制修订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工程建设标准化激励机制。其中“建立地方标准制修订机制”提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纳入全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由省级质监部门统筹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制修订地方标准,由省级质监、住房城乡建设两部门联合审批、编号和发布。同时明确了工程建设标准化激励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开正式发布实施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其标准文本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作为职称评定、考核、晋升和享受有关津贴的依据之一。
《意见》中提出要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地方标准管理、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标准化技术服务7个方面深化改革,并进行全面部署。针对工程建设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在陕西是空白的现状,《意见》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组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工程建设分技术委员会(SC),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归口管理,承担该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任务,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就如何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意见》提出,鼓励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机构自发成立产业技术联盟。引导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建设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通过制定先进适宜标准抢占市场,实现企业抱团发展。
《意见》还就强化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做出明确规定。提出要形成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制度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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