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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呼吁废止现行品牌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5-09-01 10:32:2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王 辉)“目前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显‘弊大于利’,建议废止。”8月21日,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会(CADCC)召开的今年上半年《中国汽车经销商对厂家满意度调查报告》和《汽车经销商与供应商发展对比研究》报告发布会上,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助理王冀矛头直指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王冀向记者表示目前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明显“弊大于利”,比如现行办法中关于品牌授权等问题的规定,已经不适用于现在市场环境,影响经销商盈利。呼吁加快推进最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的施行,“即便不推行新的管理办法,也可以把现行的管理办法暂停掉。”

  王冀之所以呼吁叫停老办法,是因为,新《办法》迟迟受阻没有出台迹象。记者了解,自2005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就始终备受争议。尤其是政策实施过程中,厂商间的矛盾越来越白炽化。2014年着手修订后,今年年初,商务部牵头起草的新《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通过各部委和协会内部征求意见,将进行再度修改。然而自征求意见之后,由于各方利益分歧较大,征求意见稿中有40多条内容存在争议,主要是汽车厂商之间的博弈,各相关部门步调上的不一致等,直到目前,部分细则争议仍未解决。形势越来越复杂,新《办法》的出台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

  每一次厂商矛盾激化都会将矛头指向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似乎新政策一出台,厂商间十几年的恩怨就会一笑泯之。在2014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沈进军表示,2014年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也产生了巨变。曾经很多年,汽车厂商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处于不对等的地位,但现在不同了,厂家不能再因为销售不好而取消和某一经销商的合作,而是需要更好的留住合作伙伴。他认为,未来中国汽车厂商将形成“唇齿依存”的关系,经销商经营能力的好坏将对汽车主机厂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无论新政出不出台,经销商科学经营、做好后市场服务,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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