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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热点难点出台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5-08-04 09:32:16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四川

  针对热点难点

  出台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龚志伟)8月1日起,四川省将正式施行《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该省的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管等提出更具操作性的要求。《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相关主体的管理责任,更好地解决电梯使用中出现的问题,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以往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环节,《办法》在使用单位界定、公共场所电梯管理、居民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及维保费用筹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乘梯行为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办法》解决了电梯使用管理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特别规定对于无法确定使用管理单位的,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电梯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对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电梯进行了规范:一是推行公共场所的电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二是明确公共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进行现场疏导,部分电梯应当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三是要求公共场所的电梯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监测功能的装置;《办法》还规定了电梯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更新等所需费用。

  针对目前电梯维护保养的现状,《办法》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异地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告知所在地市(州)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特别强调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办法》对乘客的文明乘梯行为也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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