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 “选识用管”结合 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 发布时间:2015-07-02 08:34:40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广东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詹思明
质检总局新出台的《干部任用办法》,是质检系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干部任用办法》从导向、标准、资格、程序到监督等各个环节,形成了科学的选人用人工作体系。广东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办法》,做到“严”字当头,“选识用管”结合,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选——
严格选人标准严格选拔程序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干部任用办法》就“选”这个关键环节,明确阐释了三大重点问题。一是选什么人。选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的好干部,选能够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的好干部,选能够推进“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的好干部。二是谁来选。《干部任用办法》坚持了发扬民主的主基调,但更加突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强化了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调党组要敢于担当责任,在选人的时候把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放在首位,把在事业改革和发展中攻坚克难,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涉险滩的干部选好用好,对“唯票”选出来的“老好人”、“拉票”选出来的“带病干部”坚决说“不”。三是如何选。《干部任用办法》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以及交流、回避等干部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做出了全方位、实质性、程序性的规定。广东局将认真对照好干部的标准,严格选拔程序,着力把好动议提名、确定对象、考察考核、讨论决定和审批备案五大关口,努力做到公道对待干部、评价干部、使用干部,让讲大局的干部受重用,敢担当的干部担大任,有本事的干部有舞台,肯吃苦的干部能吃香。通过做好“选”的文章,切实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识——
注重一贯表现注重考察环节
“事之至难,莫如知人;事之至大,亦莫如知人。”“识”是选人用人的前提所在,也是难点所在。《干部任用办法》强调了要注重了解一贯表现,深化细化考察要求,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辩证地了解干部,科学地评判干部,真正做到“识人”。广东局将从一贯表现和任职考察两个重要维度出发,做好“识人”工作。一是注重一贯表现。“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识人从平时做起,从细节入手。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情况,变单一式、平面式考察为复合式、立体式考察评价,考准考深考实干部。二是注重任职考察。完善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法,突出对干部廉政情况的把关,认真落实提拔前对干部档案信息的核查,认真核实个人事项报告,多方收集对考察对象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考察失真失实等问题,切实保证考察质量。
用——
完善考核交流完善能上能下
“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用”是让干部发挥才能和作用的重要环节。干部识别准了,选出来了,用起来了,但是不是真的能够“人尽其用,用其所长,用当其时”?《干部任用办法》有针对性地对于试用期满考核、交流、回避、能上能下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广东局将在使用干部过程中,把试用期满考核、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作为有力抓手,持续观察和动态评价现任领导干部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此为基础抓好干部调整和交流,切实做到用其所长。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的要求,尤其要重点探索能下的问题。通过干部队伍的科学动态调整,实现人力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管——
管住干部工作管住干部个人
“官职愈高,约束愈大”。“管”,就是要从严管理,是识人选人用人的重要保障。《干部任用办法》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广东局将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对选人用人工作从严管理,抓好全程记实,严肃责任追究;对干部从严约束,既用又管,深入开展清理“裸官”、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查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干部工作质量,确保领导干部健康成长。
总之,坚持“严”字当头,“选、识、用、管”结合,就把握住了《干部任用办法》的重点,把握住了选人用人工作的关键。广东局将把理论认识同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引领改革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推动质检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