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0日讯(记者 李静)5月18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收到上交所关于2018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其对年报中存在诸多疑点进行说明。
毛利率下滑 销售费用不明用途大增
据了解,山西汾酒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93.08亿元,同比增长47.63%,营业成本31.43亿元,同比增长53.23%,毛利率水平66.23%,同比下滑1.24个百分点。
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说明其毛利率变动是否背离行业趋势,以及结合具体成本变动,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下滑的具体原因。
与此同时,山西汾酒广告宣传费本期金额7.33亿元。其中全国性广告费用1.50亿元,地区性广告费用2.07亿元,合计3.57亿元;公司促销费2.75亿元,同比增长66.49%;公司会议费4,289.27万元,同比增长130.67%。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全国性及地区性广告费用之外的3.76亿元广告宣传费并未给出明细情况。且山西汾酒未在财报中说明促销费、会议费的具体构成以及大幅增长的原因遭到上交所的问询。
关联交易金额大幅超预期
根据山西汾酒近3年年报披露,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模逐年增加,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分别为7.76亿元、11.57亿元、29.28亿元。
年报披露,2018年山西汾酒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9.28亿元,较上年同比大幅增加153%,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加总金额达21.44亿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加总金额达6.95亿元。
但值得一提的是,山西汾酒前期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38亿元,并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28亿元,超出预定关联交易金额8.77亿元。
对此,上交所发出了一连串的质疑。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金额的原因是什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大额关联交易是否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
2018年11月山西汾酒的子公司以现金9282.75万元收购了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酒类销售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报告期被合并方的净利润676.36万元。
但前期山西汾酒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作价选取收益法评估结论,标的资产评估价值9282.75万元,评估增2950.16万元,增值率46.59%。
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的盈利预测数据,实际盈利与预测数据的差异及原因,并说明前期评估预测是否审慎,以及交易定价依据是否合理。
现金流下滑 应收账款增加
数据显示 ,2018年山西汾酒实现营业收入93.82亿元,同比增长47.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亿元,同比增长55.24%。
但值得注意的是,山西汾酒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9.66亿元,同比下滑0.96%。
对此,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不一致的原因,以及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相一致。
除此之外,上交所对山西汾酒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数据也提出疑问。数据显示,2018年山西汾酒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7.06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31.32%,较去年22.62亿元同比增加63.88%,其中应收票据36.95亿元,应收账款1,080.28万元;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票据34.93亿元,商业承兑票据2.02亿元。
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对存有大额票据资产及本年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票据背后的基础交易关系及交易对象,交易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说明。
(责任编辑:赵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