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着力加大创新资本投入,募集更多资金投向硬科技;突出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理念,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培育新质生产力……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对此,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两部门推动央企创投基金的发展,能够优化出资人政策供给,引导央企用好创业投资基金这一市场化工具,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国有资本具有引领作用,央企发展创投基金还可以提高资本效率,促进资源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提高整体经济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央企创投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
上述两部门政策措施明确,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记者表示,延长央企创投基金存续期有助于央企对于研发周期长、回报周期长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投资,有助于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具有突破性的新质生产力企业的形成和成长。
田利辉告诉记者,在募资阶段,更长的存续期可以吸引更多长期资本;在投资阶段,可以更从容地进行长期投资;在管理阶段,可以更好地进行长期规划和风险控制;在退出阶段,可以等待最佳退出时机,提高投资回报。同时,更长的存续期意味着可以容忍更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和更高的风险,有助于鼓励创新和长期投资。
形成央企创业投资资本集群
上述政策措施还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发挥母子基金放大投资功能;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吸引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共同参与,引领各类长期资本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新兴领域开展有效投资,带动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
田利辉认为,央企具有资金实力雄厚、品牌影响力大、产业链整合能力强等优势,可以发起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所需的创业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可以更加精准地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国有资本要坚守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定位,专注某些优势领域,做时间的朋友。”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向记者表示,国资布局与产业政策密切相关,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带动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放大国资创投基金的投资功能。
构建面向市场的科创孵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到,要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对于创投基金与科技产业项目的对接机制,此次两部门政策措施也提出,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投资优质创新项目,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加强合作,构建面向市场的科创孵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
田利辉表示,央企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创投基金,以此为“探头”和“触角”,促进科技创新项目与资本的有效对接。而且,应该整合央企内部资源,如技术、市场、管理等,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此外,央企可以进一步优化和使用政策工具,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活动,推动央企为创投企业提供战略引导、产业应用、资源对接、资本运作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由央企并购,也可上市、股权转让,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和增值。
吴刚梁向记者分析,产业投融资体制应该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当前应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落实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对外开放。此外,实施符合创投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今年6月26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529亿元,已投资金额313亿元,主要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