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准入司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这是党中央牢牢把握新时代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专门指出,在市场准入、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法,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金融监管总局准入司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准入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以高质量准入工作,为金融强国建设把好第一道关口。
一、深刻认识高质量准入工作对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高质量准入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金融机构准入工作是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完善金融体系的建设者、又是优化金融服务的推动者、更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守护者。准入工作必须深刻把握金融监管的政治性,牢记“国之大者”,要持续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回归业务本源、坚守职能定位、严守经营区域,根据自身特点和能力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好该做的事、做好能做的事;要积极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高质量准入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必由之路。准入工作必须深刻把握金融监管的人民性,牢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强对金融体系架构、金融机构布局、金融服务结构的研究和统筹。要持续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完善行业、功能、区域布局,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供给;要持续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增强金融供给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配性;要持续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三)高质量准入是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入工作必须深刻把握金融监管的审慎性,守好、守住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的第一道关口。一方面,要在准入审核过程中牢牢把握实质性风险,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前移风险监管关口、提高金融市场门槛。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及时排除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确保金融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四)高质量准入是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准入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制、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要持续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投资兴业;要支持有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设立境外机构、开展境外业务,丰富跨境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走出去的中资企业保驾护航;要坚持金融开放和安全并重,协同筑牢外部风险跨境传染防火墙。
二、牢牢把握高质量准入工作的本质要求
新时代新征程新机构新建树,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监管规律,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认识,按照严监管、强监管的要求,推动总局内部准入流程再造。准入司将紧紧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要求,聚精会神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动总局准入工作更加严格、规范、高效。
(一)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准入司将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三力,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金融高质量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和推动准入工作,不断提升准入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二)以严把准入标准为出发点。严格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要求,研究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不断夯实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基础。要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推动依法把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杜绝金融领域“无照驾驶”。要从准入关口对金融活动实施贯通监管,确保同质同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施行一致的准入标准,防止监管套利。
(三)以严格依法行政为支撑点。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准入工作,规范办理程序,分类统一标准,杜绝徇私舞弊。坚持严的基调开展准入工作,对不符合准入标准事项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说不,敢于亮剑,助力筑牢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基石。
(四)以优化准入服务为落脚点。作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司局,准入司将扎实推动“四新”工程建设,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兼顾审慎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行政服务,让准入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绝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同时做好金融机构准入制度和政策解读、指导,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力。
三、扎实做好高质量准入各项工作
准入司将立足新机构新职责新使命,将准入工作主动摆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大局,摆进金融强国建设的伟大进程,坚持强监管严监管导向,强化准入工作“长牙带刺”,推动总局准入工作不断提升质效。
(一)严把准入标准,提高准入工作质量
探索根据金融机构治理水平、管理能力、风险状况等,对金融业务牌照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机构经营范围与自身能力水平相匹配。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管理,加强对“关键人员”的准入把关,防范“带病流动”。强化对股东资质、入股资金来源、创新业务、对外投资等穿透审核,压实金融机构、股东、中介机构主体责任,对于在准入申请中隐瞒真实情况和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和报告、财务造假、掩盖风险问题的坚决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并将问题线索移送检查、处罚部门。
(二)夯实履职基础,提高准入工作效能
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推动金融机构准入重要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持续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提高规章制度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做好对派出机构的准入工作指导和后评估,统一行政许可裁量标准,推动全系统提高准入工作规范性。加快准入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日常准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强化协同联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准入工作与各项监管工作的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切实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在统一原则、统一标准、分级分类、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中掌握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情况加强具体准入事项的审查把关。强化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持续监管的协同、衔接,持续加强对机构设立、业务资格准入的后评估以及股东行为、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管,对准入审查中发现的潜在经营管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处理,对持续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苗头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金融准入工作“铁军”
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纯洁、优秀的党员队伍带动专业、担当的监管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紧抓廉政建设,始终把规矩纪律挺在前,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加强制衡监督约束,完善内部准入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规范审查、审批、会商程序,加强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扎牢内部制度笼子。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牢牢守住拒腐防变红线。
下一步,准入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强国建设主题,遵循中国特色金融发展理论、方法和道路,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依法合规、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开创金融机构准入工作新局面,助力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