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质量技术监督网站近日公布的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沪监管杨处字〔2019〕第102019001913号)显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
经查,2019年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园区一台承压锅炉(设备注册代码:12103101102014010003)于2019年2月22日超过定期检验日期后未经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定期检验并未按规定停用,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2019年3月15日,当事人的涉案锅炉经检验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