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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有助上市公司大股东强化市场责任意识

  • 发布时间:2016-01-11 07:47:52  来源:新华网  作者:程丹  责任编辑:阎明炜

  上周六,深沪交易所分别发布了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具体细则,多位券商人士表示,新规出台的主要目的在于,要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既防范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又依法保障其转让股份的权利,以促进市场的平稳运行,强化大股东及董监高对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责任意识。

  广发证券相关人士指出,减持新规中完善了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一方面,为切实强化大股东对公司、中小股东所负责任,减持新规从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两个角度设置限售条件。另一方面,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减持新规从董监高自身违法违规情况的角度,规定了不得减持的若干情形。

  与此同时,减持新规还强化了监管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合法、有序减持。减持新规设置“防规避”条款,广发证券相关人士指出,这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让“化整为零”、“曲线减持”。同时,减持新规规定,除交易所买卖、协议转让外,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新规办理。因此除就来源上区分二级市场举牌买入股份不受约束外,其余规避手段基本被堵死。

  一方面是“堵”,另一方面是“疏”。减持新规规定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且还引导大股东、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不受影响。广发证券相关人士表示,这一安排在防范大股东、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方面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在目前时点担当起“稳市急先锋”的重任已是毋庸置疑,同时,又为大股东、董监高保留了减持通道,让产业资本退出通道畅通。

  此外,减持新规强化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倾向于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要求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海通证券相关人士表示,这充分提升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透明度,能够合理、有效引导投资者预期,平抑市场波动。

  自新规推出以来,中国石油中国联通等一批蓝筹公司积极响应,认为新规有助于引导股东有序减持股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表态将配合限售。国泰君安表示,这无疑将强化大股东及董监高对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责任意识,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向市场传递监管层维护市场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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