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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授权起始时间与实施时间未必合一

  • 发布时间:2015-12-29 07: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左永刚  责任编辑:阎明炜

  业内人士预计,明年4月下旬或5月初注册制有望落地,并开始进入过渡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施行注册制的起始时间是3月1日,但并不一定是实施时间。”12月28日,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判断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2月27日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根据决定,实行注册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决定自明年3月1日施行,期限为两年。

  “注册制落地还需要证监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并且还会有一个征求意见的过程,需要一定的周期。另外,还要结合市场成熟时机。”李大霄表示,因为实施注册制有一个基本逻辑:实施注册制前有个过渡期,过渡期需要考虑市场供求平衡,能够让市场平稳过渡,既不能影响改革力度,同时也要考虑市场的接受能力,即在不影响市场的情况下实施。

  不过,一位资深市场人士预测,距离授权起始时间仍有两个月时间,不排除证监会在两个月时间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这意味着不排除在3月份开始实施注册制。

  “3月份注册制落地的可能性只是理论上的,因为从核准制到注册制,还需要一个过渡时间。”上述市场人士表示。

  据记者了解,当前,证监会除了做好注册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外,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不作改变,确保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有业内人士预计,明年4月下旬或5月初注册制有望落地,并开始进入过渡期。

  李大霄表示,注册制改革将是一项最关键的改革,注册制实施之后,投融资将得到有效平衡,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将会增加,以往A股供不应求的格局将一去不返,A股将从供应的源头产生改变,从根本上改变市场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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