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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两融客户可通过 展期实现保证金比例不变

  • 发布时间:2015-11-19 10:21:36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日前,沪深交易所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关于做好保证金比例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两融客户可以通过展期实现原有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此前,沪深交易所宣布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的新规定,并自今年11月23日起实施。但此次调整仅针对新增融资合约,对于规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修改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而本次通知则明确,此次调整不影响新规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

  沪上某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明确了存量两融客户可以通过展期来实现维持原有的保证金比例不做调整。即假设存量客户现有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0.7,该名客户在11月24日办理了合约展期,则仍可维持现有的保证金比例0.7不变。

  根据最新修订的两融管理办法,客户合约到期前,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客户办理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

  对此,上述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通常是每半年展期一次,且没有次数限制,这意味着投资者理论上可以无数次展期,以保持原有的保证金比例不变。以其所在的公司为例,客户可允许展期两次。但这样的连续展期以维持原有保证金比例的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因为只要这名投资者卖出股票,系统默认卖出还款,合约就会了结。此后新开仓即按新规计算保证金比例。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新老划断”,交易所还对客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做了规定。要求对于“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部分的计算,按客户实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计算,不得按照调整后的比例追溯计算。

  通知还要求券商确保两融相关技术系统的调整,确保全面支持对保证金比例、标的券范围、可抵充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等进行灵活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

  从近期两融数据看,随着行情震荡上行,投资者融资加杠杆的热情持续攀升。本月两融余额连续11个交易日持续上升。截至17日,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1977.34亿元,较上一个交易日增加176.4亿元,当日净买入额为175.86亿元。

  市场人士认为,上调最低保证金比例采用新老划断的调整方式有利于市场平稳过渡。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融资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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