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高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28日依法受理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公司和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衢南化〔2023〕17号)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报告》(财券〔2023〕435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南高峰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高纯度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无水氟化氢和各类高纯度无机氟化盐,如六氟磷酸锂和氟化氢铵。公司产品主要被客户用于制备锂电池电解液、三氟化氮(电子特种气体)、电子级氢氟酸、制冷剂等产品,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半导体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制冷设备等高新技术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北高峰,北高峰直接持有公司6,832.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93%。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程洋湜直接持有北高峰20.00%股权,通过银泰海外、洋平环保间接持有北高峰80.00%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北高峰100%股权,通过北高峰控制公司56.93%股权。程洪波直接持有公司24.40%股权,并持有宁波昆宁5.17%合伙份额,担任宁波昆宁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昆宁控制公司4.76%股权;以及持有宁波昆长31.40%合伙份额,并担任宁波昆长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昆长控制公司1.08%股权。程浩持有宁波昆宁11.65%合伙份额,通过宁波昆宁间接持有公司0.55%股权。程洋湜、程洪波、程浩三兄弟合计控制公司87.17%股权。报告期内,程洋湜、程洪波、程浩始终担任公司董事,程洋湜始终担任公司董事长,程洪波始终担任公司总经理,程浩于报告期初至2021年11月8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外,程洋湜、程洪波、程浩均通过参与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决策会议或以事前认可、事后确认等方式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因此,程洋湜、程洪波和程浩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程洋湜,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
南高峰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拟募集资金141,665.79万元,用于“新增年产5,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新增年产54,000吨电子级氢氟酸、12,000吨氟化氢铵及配套40,000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南高峰的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周斌烽、肖文军。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