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03377.HK)正在和境外债务债权人小组赛跑,双方均在努力争取债权人。
8月28日,澎湃新闻从该债权人小组代表处获悉,截至目前,已经超过BCD组本金额30%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支持清盘诉讼。债权人小组要求改善重组方案的条款,如远洋集团拒绝改善,债权人将会坚持要求法院清盘。
今年6月债权人提交针对远洋集团的清盘呈请,诉讼方为信托人(纽约梅陇银行);依照法院的要求,8月21日之前远洋集团已向法院提交相关债务重组进展的证据。9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将就针对远洋集团提起的清盘呈请进行法庭聆讯。
远洋集团和债权人之间,存在诸多分歧。
7月18日,远洋集团公告境外债务重组方案的核心条款和重组支持协议。重组涉及的范围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包括现有银团贷款、现有双边贷款及现有票据,涉及的债务总额约62亿美元,包括约40亿美元的公开票据,约22亿美元的银团债务。
远洋集团公告了重组的细节,远洋将发行22亿美元的重组新债务,剩余未偿境外债规模可转化为强制可转债或永续债。公告显示,根据初步的清算分析,四个分组的分配比率分别为60.0%、27.4%、7.3%和5.3%。
8月20日,债权人小组已正式向远洋集团发送债务重组的改善方案。该方案可大幅提升所有债权人的回收率和回报,具体的措施包括通过降低削债比例、缩短展期期限、提高票面利率、提高同意费和前置现金、加强增信措施以及大股东中国人寿增信并转股等方式。
8月22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占A组债务72.5%的持有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公告称,由于若干范围内债权人正在进行内部审批程序,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加入程序,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延至9月10日下午5时(香港时间)。远洋集团未公布BCD组最新的投票数据,有数据显示,截至8月21日,BCD组支持率不足20%。
因为旗下美元债受英国法管辖,远洋集团将通过“英国重组计划”(英国公司法下Part 26A)方式进行重组,在满足A组至少75%金额的债权人同意后,向英国法庭提交申请,法官会在考虑最优、公平等多重因素之后裁定重组方案是否生效。
有熟悉远洋债务重组的香港律师表示,香港法院和英国法院是两个不同的法庭流程,远洋的债务重组绕不开香港的法律流程。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