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飘摇之中的力帆股份再度遭遇打击。
7月10日,力帆股份(601777,SH)发布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重庆三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三电器)、重庆石油(集团)石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商贸)等多个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力帆股份旗下10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司法重整。
图片来源:力帆股份公告
《公告》显示,10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移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力帆速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喜生活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同时,力帆股份在《公告》中还称,力帆乘用车、力帆汽车销售、力帆汽车发动机、无线绿洲、移峰能源,现阶段生产经营均不正常。目前公司已经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债权人之所以选择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就是为了防止其资产转移。一般到这个阶段,债权人的相关协议、证件、文书等都已经准备好了,法院也会比较快地公布最终受理结果。”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此外,力帆股份表示,如果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力帆乘用车等10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上述10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以上全资子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
“力帆发展到如今的境地基本上是可以预见的。事实上,不仅仅是力帆,对传统车企的尾部企业来说,今年可以说是‘大限将至’。”曹鹤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接连数年业绩下滑和净利润的亏损已经让力帆“积重难返”,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使力帆深陷危机。
在曹鹤看来,除力帆之外,今年还会有4~5家尾部车企面临困境。“眼下,市场投资已经回归理性,且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生产资质远不如之前抢手,变卖生产线自救的方式也行不通了。”曹鹤说。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十天前,力帆股份曾发公告称,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以力帆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对力帆股份进行重整。而在此之前,力帆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其涉及数百件诉讼(仲裁)案件,且均为被告。倘若败诉,其将面临超过30亿元的债务。
图片来源:力帆股份公告
不仅如此,自年初以来,力帆股份的销售业绩也不理想。财报显示,2020年一季度,力帆股份实现营收5.64亿元,同比下降74.88%;归母净利润为-1.91亿元,同比下降103.06%。今年1~5月,力帆传统乘用车销售不足千辆,新能源汽车销量遭遇腰斩。具体来看,力帆传统乘用车前5个月累计销量为887辆,同比下降95.49%;新能源汽车前5个月累计销量为460辆,同比下降54.5%。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