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6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下称“矿业总公司”)拟进行改制重组。改制重组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据西藏自治区国资委6月3日下发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于5月22日作出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改制重组的批复》,矿业总公司拟由自治区国资委以矿业总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评估的整体资产出资,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中国宝武、日喀则城投、仲巴县政府拟以现金形式对矿业总公司改制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中国宝武将持有改制后的矿业总公司47%股份,为第一大股东,自治区国资委、日喀则城投和仲巴县政府分列股东榜第二至第四位。此外,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矿业总公司拟作为中国宝武的一级子公司进行管理。
另据交易安排,为拉开矿业总公司大股东中国宝武(持股47%)和自治区国资委(持股46%)的持股差距,自治区国资委还将向仲巴县政府无偿划转2%股权,将持股比例降至44%。
资料显示,中国宝武由原宝钢集团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联合重组而成,并于2019年完成了对马钢集团的联合重组。2019年,中国宝武实现钢产量9522万吨,营业总收入5566亿元,利润总额345.2亿元,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149位。
公司同时提示,由于矿业总公司改制重组各参与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矿业总公司本次改制重组事项尚需经各参与方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并履行市场监管机构经营者集中审查及相关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等程序,故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