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深交所向胜宏科技下发关注函,针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入13家战略投资者一事,要求说明公司、控股股东等主体是否向拟引入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承诺,是否有其他利益安排。
来源:胜宏科技公告
18日晚间,胜宏科技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拟向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1389284股(含141389284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965.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胜宏科技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7.75元/股,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查询公告发现,胜宏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6月4日(星期四)14:30举行。
对于胜宏科技上述预案,深交所要求公司:
逐一说明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是否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核心技术资源或战略性资源,相关合作的具体安排,相关合作安排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补充说明上述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委派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安排,并结合公司现有董事人员数量、构成说明上述安排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向拟引入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前述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说明是否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资料显示,胜宏科技全称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双面板、多层板(含HDI)等,产品广泛用于LED显示器、服务器、通讯、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电脑周边等领域。
财务数据显示,胜宏科技近年来业绩持续增长,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8.85亿元,同比增长17.57%;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亿元,同比增长21.62%。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54亿元,同比增长22.8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7.82%。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27日收盘,胜宏科技收跌3.45%,报21.28元/股,目前流通市值166亿。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