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芯动公司以“质量索赔”为由向长电科技索赔1.7亿元人民币一事,长电科技5月1日发布声明称,正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坚决抵制商业欺诈和讹诈的非法行为。
遭索赔1.7亿元
4月30日晚间,长电科技一则涉及诉讼公告引发关注。
长电科技表示,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悉《应诉通知书》,注册于萨摩亚的芯动技术公司(INNOSILICON TECHNOLOGY LTD)(简称“芯动公司”)就其与长电科技签署的《委托芯片封装设计及加工合同》的合同履行争议事项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芯动公司诉称:芯动公司与长电科技在2018年3月签订《委托芯片封装设计及加工合同》,长电科技向其提供芯片封装服务,由于封装质量不合格,造成芯片不能正常工作,给其造成来料成本损失达1415.14万美元,被公司暂扣的芯片及库存晶圆损失达1286.41万美元,损失共计2500万美元。芯动公司据此向公司索偿。
长电科技表示,芯动公司自2017年8月起委托长电科技控股子公司STATS CHIPPAC PTE. LTD。(简称“星科金朋”)为芯动公司的比特币矿机提供芯片封装服务,至2018年3月底,芯动公司应付星科金朋封装测试服务费约800万美元,至2018年6月,应付服务费增加至1325万美元。后芯动公司以星科金朋封装测试的芯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全部服务费1325万美元。
芯动公司要求,判令长电科技赔偿因封装芯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2500万美元,按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1.7亿元。
不过,长电科技公告也指出,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长电科技4月29日晚间披露2019年年报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长电科技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35.26亿元,同比下降1.38%;实现归母净利润0.89亿元,同比增加10.28亿元。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7.08亿元,同比增长26.4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4亿元,同比增加1.81亿元。
业绩披露后次日,长电科技股价早盘快速封死涨停,直至4月30日收盘,仍有9.6万余手封单。
长电科技紧急回应
5月1日晚间,就芯动公司以“质量索赔”为由起诉长电科技一事,长电科技声明称,芯动公司通过注册于岛国萨摩亚的极为复杂商业交易架构,自2017年起以虚假伪造商业文件非法骗取付款信用,继而在其比特币矿机产品遭遇断崖式滑坡的经营窘况下,捏造无端质量理由施压长电科技,长期拒付高额未付货款,是典型的商业欺诈和讹诈行为。对此,公司已于2018年对该公司采取停止供货措施并依法计提坏账准备金。就芯动拒付货款一案,公司正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坚决抵制商业欺诈和讹诈的非法行为。
长电科技还表示,经初步调查,芯动公司涉嫌商业欺诈具体行为如下:
(1)芯动公司向长电科技新加坡子公司星科金朋提供虚假伪造资料,夸大注册资本,篡改股东身份信息,骗取星科金朋商业付款信用;
(2)芯动公司通过其刻意设计复杂的交易架构蓄意进行商业欺诈。其公司注册于岛国萨摩亚,在香港汇丰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中途切换业务主体至香港亨通,并指定由香港亨通履行付款义务,但香港亨通从未偿付过任何货款;
(3)芯动公司在2018年3月遭遇矿机市场经营困境时为拖延货款提出所谓“质量问题”后,屡次回避拒绝星科金朋提出的关于停止生产,澄清质量问题的要求,反而提出希望加快生产出货,致使拖欠货款超过一千三百万美元(长电科技已于2018年计提坏账减值);
(4)2018年至2019年在公司业务人员一直与芯动公司多方沟通,敦促其支付长期拖欠我司的账款。公司负责人主动多次走访芯动公司及其产品装配生产现场,对封装样品进行多次验证并给出质量验证报告,表明公司加工环节无责后,芯动公司不但没有积极配合澄清问题,反而采取不接听电话,拒绝拜访,或以抵扣货款为预设前提的商谈,拒绝回避正常合理的沟通;
(5)长电科技在积极努力沟通无果后,多次要求芯动公司进行第三方检验,但未得到对方回应和配合,其反而通过多方个人渠道寻找关系寻求与公司的非正常商务和解。
长电科技还指出,面对芯动公司非法商业欺诈讹诈行为,公司正在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非法商业行径。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