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东和优选资本的纠纷,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只是加加食品内部控制问题的冰山一角。今年2月,加加食品、控股股东及公司部分高管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为控股股东涉及纠纷,导致上市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然而,上市公司称对担保毫不知情,相关事项也从未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就这样,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加加食品,002650.SZ)被自己的控股股东“坑”了一把。
4月23日,加加食品公告称,公司因涉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导致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金额1.53亿元。
此次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法律纠纷有关。在公告披露后的次日,深交所向加加食品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担保事项作出说明,并询问“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等。
其实,因为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加加股份受累已久。2月12日,加加食品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由正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加加食品近一年股价走势(元)
数据来源:Wind
公司称对担保“毫不知情”
加加食品银行账户被冻结,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股东有着直接关联。
根加加食品公告显示,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优选资本)因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及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卓越投资)的纠纷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公司因涉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导致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追溯事情源头,或起始于卓越投资与优选资本在2017年签订的协议。
2017年6月20日,优选资本与卓越投资、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协议,成立深圳景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8年7月,优选资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向景鑫投资合伙人返本金、收益。
据优选资本宣称,加加食品曾于2017年6月20日签署《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承诺为优选资本在《合伙协议》项下并购基金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此,优选资本将加加食品列为共同被告。
不过,有意思的地方是,加加食品却称公司跟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没有关系。
加加食品在公告中表示,“经核查,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签署《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毫不知情”,并称“上述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未发现与上述事项有关的用印审批流程及用印记录,亦未发现留存的相关法律文件”,仅通过法院查询到这份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另外,在公告中,加加食品提到在2018年9月曾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违规融资及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询证函,优选资本明确表示“本基金与加加食品无直接关联”。
因此,对于公司实控人的担保一事,加加食品认为“该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任何审议程序系无效担保”,并表示鉴于上述事项已进入诉讼阶段,但尚未结案,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就“未按规定披露与优选资本相关违规担保、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事项,深交所曾于3月25日向加加食品下发过问询函,要求其在4月1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截至目前,距离规定限期已经过了近一个月,加加食品仍未能回复。
同时,对于上市公司“毫不知情”的表态,在4月24日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加加食品说明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结合查询银行账户信息的具体时间与进展,说明直至近日才发现并披露大比例银行存款被冻结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
加加食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资料来源:加加食品公告
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因控股股东和优选资本的纠纷,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只是加加食品内部控制问题的冰山一角。
今年2月12日,加加食品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加加食品存在多项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2月9日、2月11日,因迫于外部债务压力,加加食品、湖南卓越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杨振指示加加食品财务人员,将加加食品2400万元资金转给其指定的自然人刘某渝,将3000万元资金转给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两笔转账金额合计5400万元,在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的情况下,竟然一路绿灯,经过财务总监签字审批付款。并且在事项发生时,该公司也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另外,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为向外部保理等机构融资或帮助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质押,杨振指使加加食品财务人员收集公司出纳保管的银行U盾、密码,公司财务副总监保管的复核U盾、密码,交给湖南卓越财务总监蔡某珍。
随后,蔡某珍指使湖南卓越会计使用U盾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向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6.988亿元,向杨振指定的深圳市农耕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
2017年11月,杨振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义为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2.95亿元。此举未经加加食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在事项发生时,该公司亦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如此无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制度,给加加食品带来不小的麻烦。因为上述事项,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分别对加加食品、湖南卓越、杨振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从加加食品遭处罚以及此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缘由来看,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面前形同虚设。但是,在日前公告的《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加加食品却表示“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