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证监会网站披露江苏监管局对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静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月18日、19日,博信股份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截至今日午间收盘股价报24.61元,跌幅9.99%。
公告显示,博信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中诚)之关联方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恒创),于2018年12月中旬代下游客户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860万元,2018年12月底代上游供应商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退货款2020万元,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2月底代下游客户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6000万元。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财务资助,博信股份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披露。2019年4月28日,博信股份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并于4月30日披露。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表示,罗静作为广东中诚和博信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时任董事长,未及时告知博信股份厦门恒创为广东中诚关联方,导致博信股份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披露,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罗静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罗静主要任职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2662.HK)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Camsing Healthcare Limited(BAC.新加坡)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以下为全文:
【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罗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罗静:
近日,我局发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信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博信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中诚)之关联方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恒创)于2018年12月中旬代下游客户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860万元,2018年12月底代上游供应商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退货款2,020万元,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2月底代下游客户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6,00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财务资助,博信股份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披露。2019年4月28日博信股份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并于4月30日披露。
作为广东中诚和博信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时任董事长,你未及时告知博信股份厦门恒创为广东中诚关联方,导致博信股份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披露。你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0年2月3日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