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正是各上市公司冲刺业绩之时,也有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遭受证监会正式处罚,辉丰股份、宁波中百就在此列。律师提醒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索赔诉讼。
辉丰股份三项信披违规
据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辉丰股份 002496)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距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仅过去20余天,辉丰股份因信披违规正式被证监会处罚。
公告显示,辉丰股份涉及虚增营收、隐瞒环保处罚、高管被刑拘披露不准确等三项信披违规事项。辉丰股份在2016年和2017年多个定期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收入,同时,辉丰股份隐瞒名下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因涉及环保违法行为被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辉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雷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随着处罚尘埃落定,受损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进入立案阶段,凡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辉丰股份提出索赔请求,请致电17512556768咨询登记。
宁波中百前高管违规操作
宁波中百(600857)前不久也收到了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据公告, 2013年工大首创(现宁波中百)为关联方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涉及担保金额为公司前一年净资产的179.87%,2013年至2016年4月11日,公司实控人龚东升违规出具《担保函》后未告知董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担保事项,致使宁波中百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天津九策向中建四局出具《担保函》的事项,导致宁波中百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为此宁波中百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根据宁波中百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2013年4月16日-2016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宁波中百提起索赔。雷律师表示,维权宜早不宜晚,此类案件本就诉讼周期较长,现在起诉可尽早拿到赔偿款,投资者可致电17512556768进行登记。
具体可以赔偿哪些费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责任编辑: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