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勤上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监管函内容显示,2011年6月23日,勤上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关联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你公司按31,693,600元的评估价值购买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块工业用地及其上附属厂房、宿舍及食堂共五栋物业资产,你公司已支付价款并对上述资产占有和使用,但上述资产至今未完成过户手续,勤上股份未持续披露上述交易的进展情况。
深交所表示,勤上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7.6条的规定。要求勤上股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前三季度净利润下降98%
勤上股份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36亿元,同比下降12.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18万元,同比下降98.41%。
勤上股份表示,业绩下滑主要是龙文教育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网点进行整改或关闭,导致龙文教育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以及半导体照明行业市场整体需求下降,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
监管函前一日刚收关注函
值得注意的是,收到监管函的前一日勤上股份刚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12月26日勤上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来自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关注函中指出,勤上股份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晶就 业绩补偿事项达成和解并分别签署《和解协议》,但公司尚未与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创东方、杨勇、曾勇、朱松和龙文环球就业绩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续能否达成一致意见、业绩补偿事宜诉讼的结果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勤上仍未聘任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
针对此,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敦促勤上股份尽快推进业绩补偿事项,尽快聘任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法定期限内按时披露年报。
实控人李旭亮被判刑,还遭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
2018年11月22日,勤上股份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和勤上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
1、判决勤上集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2、判决李旭亮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
但由于李旭亮未及时告知勤上股份并披露上述刑事判决书,直至2019年1月9日才披露上述判决结果。对此深交所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李旭亮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事实上,勤上股份历史上因为信披违规被多次处罚,和讯网之前《三千万买房8年未过户:勤上股份曾怒砸40亿换来一地鸡毛 违规不断成监管部门常客》、《勤上股份收关注函,前三季度净利暴跌98%,实控人李旭亮被判2年还遭深交所公开谴责》、《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存疑,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勤上股份再收深交所关注函》等文章中做了详细的报道。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