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营收增长90.63%,净利润增长134.98%,第三季度营收增长131.63%,净利润增长231.85%。国内高端吸附分离树脂龙头蓝晓科技今年的业绩迎来爆发式的增长。
11月20日晚间,蓝晓科技针对深交所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所涉及的财务数据不存在与披露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蓝晓科技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此前,蓝晓科技曾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蓝晓科技披露的预收款、收入确认金额信息与藏格控股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情形以及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锦泰锂业项目的回款风险问题。
不存在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藏格锂业项目是蓝晓科技业绩的重要支撑。而和藏格锂业的业务往来也是深交所关注的焦点。
蓝晓科技公告披露,因向藏格锂业销售装置,2018年收到预收款2.7亿元,确认收入9966.32万元。藏格锂业系藏格控股的子公司。而藏格控股更正后的2018年年报显示,藏格控股前五名预付款对象对应金额合计2亿元,第四、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1.18亿元、9168.82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蓝晓科技补充说明公司披露的预收款、收入确认金额信息与藏格控股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情形以及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蓝晓科技在回复函中称,截止2018年末,公司共收到藏格锂业付款2.7亿元。经了解,藏格锂业将提锂装置项目作为固定资产投资,提锂装置项目在建造、安装调试阶段中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因此藏格锂业付给公司的款项作为设备投资计入在建工程,未挂预付款。截止2018年末,藏格锂业按照现场签收的设备、材料清单入库进行核算,计入当期采购额,公司为其报告期第二大供应商。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不存在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而藏格控股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对蓝晓科技的采购并不在预付款里,而是放到了在建工程里。
对此,财税专家、西北大学国际商学院客座教授仝铁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购销双方一笔业务存在预收、预付款项并且在该业务双方没有完全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双方分别挂账的金额可能是一致的。如果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可能是双方财务核算人员对经济业务本质及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运用理解不同,造成会计处理的方法不同。
锦泰锂业项目不存在回款风险
与藏格锂业不同的是,锦泰锂业项目深交所关注的是回款风险问题。
根据公告,2018年6月19日,蓝晓科技披露与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简称“锦泰锂业”)签订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68亿元。2019年2月28日,蓝晓科技披露与锦泰锂业签订4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6.23亿元。蓝晓科技为锦泰锂业建设碳酸锂生产线,并承担生产线投产后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支持。生产线投产后,由锦泰锂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分期支付建造款,运营期间按合同约定向公司分期支付运营管理费用和利润分成。
问询函指出,锦泰锂业系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下简称:锦泰钾肥)的全资子公司,锦泰钾肥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兆新能源)的参股公司。根据兆新能源2018年年报,锦泰钾肥2018年资产净额为5.35亿元,净利润为9122.52万元。
深交所要求蓝晓科技补充说明锦泰锂业的偿付能力,项目投资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及其判断依据。
蓝晓科技回复称,锦泰锂业支付的回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项目自身现金流、锦泰锂业自有资金、以及其股东锦泰钾肥和实际控制人对项目回款的保证承诺。
回复函称,该项目达产后将带来稳定现金流,再加上锦泰锂业已有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并实现销售,具备经营现金流入。锦泰钾肥拥有巴伦马海湖约403.59平方公里(采矿权面积197.96平方公里、探矿权205.63平方公里)的盐湖,卤水中钾、锂资源丰富,已开采钾肥多年,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且拥有稳定的现金流。锦泰钾肥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富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2019年青海民营企业50强榜单中排名第6名,拥有一定的资产储备。锦泰锂业实际控制人对卤水免费稳定供应提供保证,解决运营中原材料成本中的最大占比部分。
“综合以上各种因素,公司认为通过项目自身现金流、锦泰自身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保障,锦泰锂业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蓝晓科技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在仝铁汉看来,衡量企业履约支付能力大小不但应关注企业流动资产、净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还应关注盈利能力、现金创造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一般情况下,企业流动资产、净资产的数量大、质量高,造血能力强,履约支付能力就会有保障。”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