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首只“1元退市股”出炉!
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严格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大控或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ST大控成为沪市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ST大控终止上市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体现了退市制度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的方向。上交所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把好出口关,努力培育优胜劣汰机制,夯实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基础。
*ST大控股价持续低于面值,是公司基本面的真实反映,其股票因此原因退市,是投资者用脚投票,市场化选择的结果。*ST大控近年来,内部控制失效,大股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17.46亿余元资金,内部控制审计被连续三年出具否定意见;经营方面最近4年3年亏损,2018年度亏损达15.65亿元,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分别为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此外,公司还涉及多起借款担保诉讼、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主要资产和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对于公司存在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问题,上交所于2019年7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公开谴责等处分。对公司存在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已于2019年5月立案调查。
在退市过程中,经监管督促,*ST大控充分提示了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019年8月22日,公司股价跌破面值,公司于8月23日披露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提示终止上市风险。9月4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公司于9月5日披露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此后,公司每日均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在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低于面值期间,公司共发布了11次风险提示公告,充分向市场揭示了股票的终止上市风险。
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在被决定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0条规定,*ST大控股票将自2019年10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退市大控”,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投资者在公司股票摘牌前提供的最后交易机会,目的是释放风险,投资者要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高度关注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谨慎交易。
退市整理期交易结束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8条规定,*ST大控股票将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上交所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安排、联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径,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新闻多一点:
要不断完善“有进有出”的退市制度
截至目前,沪深两市共有约110多家公司退市,其中50多家为强制退市。总体上来看,上市公司退市逐步常态化,“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逐渐形成。
一是财务退市指标得到严格执行,退市公司以连续亏损为主。2017年,*ST新都因财务指标不合格未能通过交易所恢复上市审核,从而被终止上市,进一步向市场表明,试图通过腾挪数据、粉饰报表等手段规避退市是行不通的。二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的推出,有效震慑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ST博元为A股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欣泰电气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三是*ST二重在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申请终止上市,成为退市制度改革后首家主动退市公司。
上市公司往往“停而不退”,退市难依旧面临重重挑战。2001年水仙电器、广东金曼两家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交易,成为首批依法退市公司。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17年来,沪深交易所累计已有约105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5%,而实际退市率甚至不足千分之一,主动退市更是少之又少,远不能保障A股进出平衡。而纽约证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为6%,约50%是主动退市;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8%,主动退市率占近2/3。
对于有严重违法违规行径的*ST股,要严厉打击,提高退市效率。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假,对其公司报表进行抽样式审查,坚决让这类公司退市,打破“不死鸟”神话;另一方面,要确保投资者损失追偿工作有序开展,建议投资者可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等原因为由,对这类股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对那些配合相关*ST股造假的法务、审计、财务等相关各方,敦促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和问责。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