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8日消息,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6月27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袁仁国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仁国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资料图 袁仁国。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据媒体报道,2018年5月6日晚,茅台集团领导干部大会宣布重要人事决定:提名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为茅台集团董事长人选,董事长职务任免需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袁仁国不再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职务。
时隔一年后,2019年5月2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纪委监委指出,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5月23日,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袁仁国决定逮捕。
袁仁国简历
袁仁国,男,汉族,1956年10月生,贵州仁怀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1月—1997年1月 贵州茅台酒厂党委委员、副厂长;
1997年1月—1998年5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1998年5月—2004年8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4年8月—2011年10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2017年1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2018年2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2月—2018年5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5月,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9年5月,被免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