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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揭竿而起 *ST新梅话语权争夺战愈演愈乱

  • 发布时间:2016-05-11 01:31: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梅双  责任编辑:阎明炜

  在旷日持久的控制权争夺战中,连续三年亏损的*ST新梅(600732)走上了暂停上市之路。即便如此,公司原大股东兴盛集团与举牌方开南账户组仍内斗不止,难以达成和解。在逼近公司退市大限之时,*ST新梅中小股东又“揭竿而起”,让这场股权暗斗充满变数。日前,有中小股东发布公开申明,征集股东大会提案权,并向上市公司递交提案,提出改选公司董事、监事人选。但*ST新梅以无法律依据为由,并未将这一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小股东欲改选董事会

  这场中小股东维权风波缘起于半月前。4月22日,姜鸣、戚梦捷等5名股东公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案权的申明》,向上海新梅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提案权。据申明,这5名股东共持有*ST新梅133.65万股。

  5名股东提议,由于公司董事、监事参与大股东之间股权争夺,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在董事会与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之时,改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时,5名股东拟提案公开拍卖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实现本年度扭亏为盈并恢复上市。

  据透露,截至4月28日,5名征集人及授权股东合计持有*ST新梅3005.47万股股份提案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具有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权利。

  就在本周五(5月13日),*ST新梅将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名股东的征集行为似乎有所准备。他们表示,根据《公司法》及上海新梅《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即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召集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各方势力混乱PK

  然而,*ST新梅并未公告该提案的相关事项,却发布了一则法律意见书。

  *ST新梅认为,征集人征集提案权的行为不存在法律依据,已向其发出了书面回复。公司还称,收到的现有书面材料不足以证明征集股东与委托股东就提案及其具体内容形成了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提案不符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因此,公司无需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5名股东对这一回复并不满意。在他们看来,*ST新梅未及时公告临时议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也侵犯了包括征集人在内的全体股东的股东权利。相关征集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征集维权事宜会继续向交易所、上海证监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目前征集维权工作仍在推进,最终目标是公开征集到超过10%的股权并自行召开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在*ST新梅争取恢复上市的进程中,各方利益代表已经跃跃欲试。举牌方开南账户组与公司原大股东兴盛集团的争夺也在日益复杂的局面中进行。目前看来,*ST新梅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又将成为双方对峙的导火索。这次股东大会上只有一项议案——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外,开南账户组选择在股东大会同一天举行第二次股东交流会,意在探讨公司未来的发展之路,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诉求,同时便于建立一致行动人与中小股东的顺畅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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